设备数据采集汇聚平台研制采购公开招标需求公示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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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数据采集汇聚平台研制采购公开招标需求公示更正公告

因6月14日发布的需求公示附件格式错误,现重新发布,该项目需求公示以此为准。

我站拟对设备数据采集汇聚平台研制进行集中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至6月25日。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设备数据采集汇聚平台研制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L02-F1017

三、货物名称及服务要求

(一)交货地点:新疆、北京、河北、浙江

(二)交付时间:2024年11月前

(三)采购预算:3130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围绕构建一体联动、高效顺畅的数据在线采报体系展开建设,包括末端数据采集平台研制、末端数据应用服务开发、末端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安全体系建设和试验验证环境构建等内容。服务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在《中国人民J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具备军队装备承制资格且承制范围覆盖;

(六)具有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

(七)须通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效力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八)通过ISO9001软件质量体系认证或CMMI3体系认证或GJb5000B认证。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须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方式递交我站(邮箱:*@*q.com,邮件主题:F1017+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服务要求、资格条件等相关采购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助理

电 话:0991-*、*(新疆工作时间9:30-13:00,16:30-19:00,电话无人接听时请短信留言 )

邮 箱:*@*q.com

地 址:新 (略)

附 件:《服务要求》

,河北,浙江,新疆, (略) ,乌鲁木齐,0991-

因6月14日发布的需求公示附件格式错误,现重新发布,该项目需求公示以此为准。

我站拟对设备数据采集汇聚平台研制进行集中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至6月25日。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设备数据采集汇聚平台研制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L02-F1017

三、货物名称及服务要求

(一)交货地点:新疆、北京、河北、浙江

(二)交付时间:2024年11月前

(三)采购预算:3130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围绕构建一体联动、高效顺畅的数据在线采报体系展开建设,包括末端数据采集平台研制、末端数据应用服务开发、末端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安全体系建设和试验验证环境构建等内容。服务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在《中国人民J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具备军队装备承制资格且承制范围覆盖;

(六)具有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

(七)须通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效力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八)通过ISO9001软件质量体系认证或CMMI3体系认证或GJb5000B认证。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须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方式递交我站(邮箱:*@*q.com,邮件主题:F1017+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服务要求、资格条件等相关采购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助理

电 话:0991-*、*(新疆工作时间9:30-13:00,16:30-19:00,电话无人接听时请短信留言 )

邮 箱:*@*q.com

地 址:新 (略)

附 件:《服务要求》

,河北,浙江,新疆, (略) ,乌鲁木齐,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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