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易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船舶采购项目答疑纪要
福建易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船舶采购项目答疑纪要
福建易 (略) 船舶采购项目
补充通知(二)
致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中“货物名称”:集散两用船
现修改为:多用途货船。
招标文件涉及名称之处(如资格、综合评分项等)均做相应修改,图纸设计不变。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1项:
交货期:2023年11月15日前至少交付1艘船并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2023年11月30日前交付另外1艘船至指定交货地点,
现修改为:
交货期:2023年11月21日前至少交付1艘船并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2023年12月6日前交付另外1艘船至指定交货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7月10日8时30分;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7月7日17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7月10日8时30分。
招标文件涉及之处均做相应修改。
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福建易 (略) 船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E*6001)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易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 (略)
2023年6月21日
福建易 (略) 船舶采购项目
补充通知(二)
致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中“货物名称”:集散两用船
现修改为:多用途货船。
招标文件涉及名称之处(如资格、综合评分项等)均做相应修改,图纸设计不变。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1项:
交货期:2023年11月15日前至少交付1艘船并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2023年11月30日前交付另外1艘船至指定交货地点,
现修改为:
交货期:2023年11月21日前至少交付1艘船并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2023年12月6日前交付另外1艘船至指定交货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7月10日8时30分;
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7月7日17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7月10日8时30分。
招标文件涉及之处均做相应修改。
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福建易 (略) 船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E*6001)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易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 (略)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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