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镇繁华新园阅读空间、桃花镇锦航阅读空间运维服务更正公告
桃花镇繁华新园阅读空间、桃花镇锦航阅读空间运维服务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EEFN001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桃花镇繁华新园阅读空间、桃花镇锦航阅读空间运维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疑问一:删除“2、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拥有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运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
答复:基于肥西县“15分钟阅读圈”的建设要求,运营范围不仅限于场馆运营及本次采购需求和评审规则的设定。所以,满足此项内容需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关平台业绩作为运营支撑。不存在业绩层面明显倾向于信息技术类企业或数字设备制造商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本条款属于评分项,非初审项,符合法律规定。综上,磋商文件内容符合实际需求,按磋商文件执行。
疑问二:建议将“参与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考核(考评)证书,每人得2分。”修改为“参与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阅读推广类证书,每人得2分。”
答复:予以修改;现将2.2 综合评分中的拟派相关人员第2条中“参与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考核(考评)证书,每人得2分”修改为“参与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阅读推广类证书,每人得2分。”。
疑问三:请求:将“投标供应商具有已开展的阅读文化活动项目被相关媒体正面报道的: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略) 级媒体报道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本项满分为9分。”修改为“投标供应商所运营的公共图书馆或阅读空间运营期间活动开展被相关媒体正面报道的: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略) 级媒体报道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本项满分为9分。”
答复:予以修改;现将“投标供应商具有已开展的阅读文化活动项目被相关媒体正面报道的: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略) 级媒体报道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本项满分为9分。”修改为“投标供应商所运营的公共图书馆或阅读空间运营期间活动开展被相关媒体正面报道的: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略) 级媒体报道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本项满分为9分。”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西县桃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肥西县玉兰大道40号
联 系 方 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西县公共 (略)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绍杰
电 话:0551-*
附件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EEFN001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桃花镇繁华新园阅读空间、桃花镇锦航阅读空间运维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疑问一:删除“2、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拥有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运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
答复:基于肥西县“15分钟阅读圈”的建设要求,运营范围不仅限于场馆运营及本次采购需求和评审规则的设定。所以,满足此项内容需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关平台业绩作为运营支撑。不存在业绩层面明显倾向于信息技术类企业或数字设备制造商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本条款属于评分项,非初审项,符合法律规定。综上,磋商文件内容符合实际需求,按磋商文件执行。
疑问二:建议将“参与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考核(考评)证书,每人得2分。”修改为“参与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阅读推广类证书,每人得2分。”
答复:予以修改;现将2.2 综合评分中的拟派相关人员第2条中“参与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考核(考评)证书,每人得2分”修改为“参与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阅读推广类证书,每人得2分。”。
疑问三:请求:将“投标供应商具有已开展的阅读文化活动项目被相关媒体正面报道的: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略) 级媒体报道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本项满分为9分。”修改为“投标供应商所运营的公共图书馆或阅读空间运营期间活动开展被相关媒体正面报道的: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略) 级媒体报道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本项满分为9分。”
答复:予以修改;现将“投标供应商具有已开展的阅读文化活动项目被相关媒体正面报道的: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略) 级媒体报道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本项满分为9分。”修改为“投标供应商所运营的公共图书馆或阅读空间运营期间活动开展被相关媒体正面报道的: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略) 级媒体报道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本项满分为9分。”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西县桃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肥西县玉兰大道40号
联 系 方 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西县公共 (略)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绍杰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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