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来宾市兴宾区城厢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的更正及延期公告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来宾市兴宾区城厢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的更正及延期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兴宾区城厢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 ||
采购单位 | (略) 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 ||
行政区域 | 兴宾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21日 16:3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5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6月2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莫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壮族 (略) 兴宾区城南新区新世纪 A 区 9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工 07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智埔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兴宾区人民路西65号金霖华庭5号楼22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莫工 077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9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兴宾区城厢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9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兴宾区城厢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控制价 | 970.*万元 | 976.*万元 |
2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7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5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 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
3 | 7.5 工期延误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造价的万分之 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 %。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 17.1 条) 及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其它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均不予顺延。天气不可抗力需提供天气预报截图和当天发生的现场用自带日期相机拍照作为延期报请附件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造价的万分之 四 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 5 %。 |
4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3 质量保证金 | 15.3.1(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 | 15.3.1(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否 ; |
5 |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 当地 6 级以 上的破坏性地震; (2) 暴雨级以上的持续 3 天的大雨; (3) 5 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持续 5 天的高温天气; (4) 10 级以上持续 1 天的大风; (5) 50 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 2 天的低温天气; (6) 50 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 (7) 政府指令性停工。 |
6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
7 | 图纸 | 图纸 | 图纸(详见附件) |
8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 2023年 6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2023年7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广西壮族 (略) 兴宾区城南新区新世纪 A 区 9 号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埔 (略)
地址: (略) 兴宾区人民路西65号金霖华庭5号楼226号
项目联系人:莫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2-*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广西壮族 (略) 兴宾区城南新区新世纪 A 区 9 号
联系方式:李工 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埔 (略)
地 址: (略) 兴宾区人民路西65号金霖华庭5号楼226号
联系方式:莫工 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工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兴宾区城厢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 ||
采购单位 | (略) 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 ||
行政区域 | 兴宾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21日 16:3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5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6月2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莫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壮族 (略) 兴宾区城南新区新世纪 A 区 9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工 07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智埔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兴宾区人民路西65号金霖华庭5号楼22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莫工 077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9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兴宾区城厢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9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兴宾区城厢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控制价 | 970.*万元 | 976.*万元 |
2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7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5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 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
3 | 7.5 工期延误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造价的万分之 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 %。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 17.1 条) 及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其它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均不予顺延。天气不可抗力需提供天气预报截图和当天发生的现场用自带日期相机拍照作为延期报请附件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造价的万分之 四 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 5 %。 |
4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3 质量保证金 | 15.3.1(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 | 15.3.1(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否 ; |
5 |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 当地 6 级以 上的破坏性地震; (2) 暴雨级以上的持续 3 天的大雨; (3) 5 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持续 5 天的高温天气; (4) 10 级以上持续 1 天的大风; (5) 50 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 2 天的低温天气; (6) 50 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 (7) 政府指令性停工。 |
6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
7 | 图纸 | 图纸 | 图纸(详见附件) |
8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 2023年 6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2023年7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广西壮族 (略) 兴宾区城南新区新世纪 A 区 9 号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埔 (略)
地址: (略) 兴宾区人民路西65号金霖华庭5号楼226号
项目联系人:莫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2-*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广西壮族 (略) 兴宾区城南新区新世纪 A 区 9 号
联系方式:李工 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埔 (略)
地 址: (略) 兴宾区人民路西65号金霖华庭5号楼226号
联系方式:莫工 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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