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热电集团远传超声波热量表年度合格供应商答疑公告
合肥热电集团远传超声波热量表年度合格供应商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热电集团远传超声波热量表年度合格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114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热电集团远传超声波热量表年度合格供应商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FWZ01149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商务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奖项、荣誉”中的2.“投标人主编(或参编)国家标准(GB或GB/T)或行业标准的,得2分”(招标文件第43页)。该项所要求的国家标准具体是哪一部国标?是否要与热量表有关?
答:该项要求的国标必须是与热量表(或计量抄收系统或无线抄收系统)相关的国家标准,其它与热量表(或计量抄收系统或无线抄收系统)无关的国标起草(或参编)单位无效。
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DN50(含)以上口径远传(冷)热量表技术标准:“18、所采购表到货时, (略) 级及以上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或者经依法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10月26日发布了“2020年第42号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对于计量器具强检目录进行了调整(一级序号12,二级序号16),其中热能表型式批准与强制检定只将DN15~DN50口径列入目录,DN50以上口径的热量表已经从强制检定目录中删除。鉴于以上国家新的文件规定,省 (略) 已不再开展对DN50以上口径热量表的强制检定工作。该条是否调整?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DN50(含)以上口径远传(冷)热量表技术标准:“18、所采购表到货时, (略) 级及以上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或者经依法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修改为“18、所采购表到货时,生产厂家出具出厂检定报告,且该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国家实验室认证认可证书,否则需提供具备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定报告。”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注:1.(2)“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第18页)。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分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达到该合同金额的买方多为较大的热力(电)公司,对于表具的采购、安装、运维分属不同部门,贵司对“完工证明”的出具部门有什么具体要求?如合同签订方的二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完工证明”是否有效?
答:业绩完工证明出具方可以是合同买方的直属二级 (略) ,如采购方的物资采购、工程管理、营销等与表具采购、使用、运维直接相关的部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休宁路66号
联系人:凌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6月2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热电集团远传超声波热量表年度合格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114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热电集团远传超声波热量表年度合格供应商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FWZ01149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商务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奖项、荣誉”中的2.“投标人主编(或参编)国家标准(GB或GB/T)或行业标准的,得2分”(招标文件第43页)。该项所要求的国家标准具体是哪一部国标?是否要与热量表有关?
答:该项要求的国标必须是与热量表(或计量抄收系统或无线抄收系统)相关的国家标准,其它与热量表(或计量抄收系统或无线抄收系统)无关的国标起草(或参编)单位无效。
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DN50(含)以上口径远传(冷)热量表技术标准:“18、所采购表到货时, (略) 级及以上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或者经依法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0年10月26日发布了“2020年第42号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对于计量器具强检目录进行了调整(一级序号12,二级序号16),其中热能表型式批准与强制检定只将DN15~DN50口径列入目录,DN50以上口径的热量表已经从强制检定目录中删除。鉴于以上国家新的文件规定,省 (略) 已不再开展对DN50以上口径热量表的强制检定工作。该条是否调整?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DN50(含)以上口径远传(冷)热量表技术标准:“18、所采购表到货时, (略) 级及以上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或者经依法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修改为“18、所采购表到货时,生产厂家出具出厂检定报告,且该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国家实验室认证认可证书,否则需提供具备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定报告。”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注:1.(2)“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第18页)。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分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达到该合同金额的买方多为较大的热力(电)公司,对于表具的采购、安装、运维分属不同部门,贵司对“完工证明”的出具部门有什么具体要求?如合同签订方的二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完工证明”是否有效?
答:业绩完工证明出具方可以是合同买方的直属二级 (略) ,如采购方的物资采购、工程管理、营销等与表具采购、使用、运维直接相关的部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休宁路66号
联系人:凌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6月2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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