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裕安区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农村道路建设狮子岗村双塘组路”的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裕安区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农村道路建设狮子岗村双塘组路”的更正公告

关于“裕安区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农村道路建设(狮子岗村双塘组路)”的更正公告

信息时间:2023-06-25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关于“裕安区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农村道路建设(狮子岗村双塘组路)”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FZGC2023-0603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裕安区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农村道路建设(狮子岗村双塘组路)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谈判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原谈判文件中34.2.2.3异常低价处理“省住建厅《关于进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评标办法等,严格履行职责,客观公正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负责。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 实际,现阶段, (略) 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本项目定为90%,即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90%)”更正为“省住建厅《关于进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评标办法等,严格履行职责,客观公正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负责。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 实际,现阶段, (略) 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本项目定为85%,即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85%)”。

更正日期:2023年6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发包单位: (略) 裕安区狮子岗乡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略)

2023年 6月25日

关于“裕安区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农村道路建设(狮子岗村双塘组路)”的更正公告

信息时间:2023-06-25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关于“裕安区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农村道路建设(狮子岗村双塘组路)”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FZGC2023-0603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裕安区2023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农村道路建设(狮子岗村双塘组路)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谈判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原谈判文件中34.2.2.3异常低价处理“省住建厅《关于进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评标办法等,严格履行职责,客观公正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负责。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 实际,现阶段, (略) 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本项目定为90%,即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90%)”更正为“省住建厅《关于进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评标办法等,严格履行职责,客观公正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负责。建立异常低价评审制度。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推荐前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 实际,现阶段, (略) 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本项目定为85%,即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85%)”。

更正日期:2023年6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发包单位: (略) 裕安区狮子岗乡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略)

2023年 6月2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