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花桥鑫苑小学校舍房屋安全鉴定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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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花桥鑫苑小学校舍房屋安全鉴定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校舍房屋安全鉴定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花桥鑫苑小学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25日 14:40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15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6月25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顾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花桥鑫苑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花桥鑫苑小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叶老师051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华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开发区前进东路888号弘基财富广场4号楼3幢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顾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SRY2023-ZG-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舍房屋安全鉴定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前4点改为以下内容,原序号顺延

1.谈判单位的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活动。谈判活动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谈判活动。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准时参加谈判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其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

5.根据供应商签到顺序决定谈判顺序,并按顺序分别进行谈判。

6.由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技术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按谈判文件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合格的供应商。此响应文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7.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价格、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与沟通,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要求。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8.各供应商根据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的要求进行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总报价(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下(上)浮),并就以上谈判内容做出承诺及澄清。最终总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份。

9.最终总报价应当于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结束后10分钟内同时递交,未按上述时间递交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

10.最终总报价超财政预算者不成交。

11.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新的书面承诺)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12.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13.如谈判过程中出现本谈判文件未尽事宜,由谈判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改为以下内容

1、本次评审标准是最低评标价法: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并且在不超过采购预算的最终报价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如存在第3条评审价格调整因素所列之情形,将按该条的规定对其响应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评审价格,并以此作为评审成交依据。但成交后仍将按谈判中最后实际报价签订采购合同。

3、评审价格调整因素:

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提供的认定证明中所确定的企业性质,如供应商属于小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如供应商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4、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合格性评审程序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合格性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和评价,以判定响应文件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并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评审方法如下:

(1)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经谈判小组评审,如“评审内容表”中的评审内容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则认为该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项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的,谈判小组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不合格原因。逐项汇总所有谈判小组评审意见,以确定每个项目条款内容的最终合格性。如谈判小组在某一项目条款内容是否合格出现评审意见不一致的,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一项条款是否合格。

(2)评审意见汇总确定后,有评审内容项评审意见确定为不合格的,则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且不具备成交资格。

(3)谈判小组在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中以提出最后报价中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评审合格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的,则由采购人以抽签方式在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时间:2023年06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 (略) (略) 前进东路888号四幢三单元四楼

3.本公告作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4.本公告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作调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特此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花桥鑫苑小学     

地址: (略) 花桥鑫苑小学        

联系方式:叶老师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华胜 (略)             

地 址: (略) (略) 开发区前进东路888号弘基财富广场4号楼3幢4楼            

联系方式:顾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工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校舍房屋安全鉴定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花桥鑫苑小学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25日 14:40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15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6月25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顾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花桥鑫苑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花桥鑫苑小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叶老师051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华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开发区前进东路888号弘基财富广场4号楼3幢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顾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SRY2023-ZG-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舍房屋安全鉴定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前4点改为以下内容,原序号顺延

1.谈判单位的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活动。谈判活动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谈判活动。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准时参加谈判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其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

5.根据供应商签到顺序决定谈判顺序,并按顺序分别进行谈判。

6.由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技术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按谈判文件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合格的供应商。此响应文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7.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价格、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与沟通,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要求。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8.各供应商根据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的要求进行第二次报价,即最终总报价(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下(上)浮),并就以上谈判内容做出承诺及澄清。最终总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份。

9.最终总报价应当于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结束后10分钟内同时递交,未按上述时间递交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

10.最终总报价超财政预算者不成交。

11.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新的书面承诺)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12.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13.如谈判过程中出现本谈判文件未尽事宜,由谈判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改为以下内容

1、本次评审标准是最低评标价法: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并且在不超过采购预算的最终报价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如存在第3条评审价格调整因素所列之情形,将按该条的规定对其响应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评审价格,并以此作为评审成交依据。但成交后仍将按谈判中最后实际报价签订采购合同。

3、评审价格调整因素:

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提供的认定证明中所确定的企业性质,如供应商属于小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如供应商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4、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合格性评审程序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合格性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和评价,以判定响应文件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并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评审方法如下:

(1)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经谈判小组评审,如“评审内容表”中的评审内容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则认为该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项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的,谈判小组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不合格原因。逐项汇总所有谈判小组评审意见,以确定每个项目条款内容的最终合格性。如谈判小组在某一项目条款内容是否合格出现评审意见不一致的,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一项条款是否合格。

(2)评审意见汇总确定后,有评审内容项评审意见确定为不合格的,则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且不具备成交资格。

(3)谈判小组在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中以提出最后报价中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评审合格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的,则由采购人以抽签方式在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时间:2023年06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 (略) (略) 前进东路888号四幢三单元四楼

3.本公告作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4.本公告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作调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特此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花桥鑫苑小学     

地址: (略) 花桥鑫苑小学        

联系方式:叶老师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华胜 (略)             

地 址: (略) (略) 开发区前进东路888号弘基财富广场4号楼3幢4楼            

联系方式:顾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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