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村落徽州保护和开发项目-芦荔村村落振兴工程EPC0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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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村落徽州保护和开发项目-芦荔村村落振兴工程EPC0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答疑澄清】祁门县村落徽州保护和开发项目-芦荔村村落振兴工程EPC0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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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59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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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3-06-25 14:27:35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分
  • 招标人确认

    • 办理状态:
      同意
    • 办理时间:
      2023-06-25 15:21:05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4分
  • 项目负责人

    • 办理状态:
      同意
    • 办理时间:
      2023-06-25 15:25:36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项目编号 HJQGC2023G058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60B-*-*-0
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门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祁门县安凌镇芦荔村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6-25 15:26:00 浏览次数 0
标段信息&nbsp第一次澄清文件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1 HJQGC2023G058A 祁门县村落徽州保护和开发项目-芦荔村村落振兴工程EPC0项目 公开招标 1500.0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主要修改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祁门县村落徽州保护和开发项目-芦荔村村落振兴工程EPCO项目

原项目编号:HJQGC2023G058

原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更正1:原“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投标人须具备:”变更为:

3.1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②两项设计资质,或满足③设计资质:

①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

②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运营资质:具备独立运营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更正2: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

1、“企业荣誉”中运营单位荣誉变更为:

运营单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运营方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追溯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营销或文旅商品设计奖项,满分2分。

2、“企业业绩”中施工业绩变更为:

(2)施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追溯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 750万元(含)及以上EPC 或 EPCO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文件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1 分;

3、“企业业绩”中运营业绩变更为:

(3)运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运营方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追溯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级文旅政府单位或3A-4A级旅游景区委托的品牌营销或运营的业绩,提供1个得1分, (略) 级及以上文旅政府单位或5A级旅游景区委托的品牌营销或运营的业绩,提供1个得2分,满分2 分(不累计得分);

注:(1)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详见附录;运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即可;

(2)3A-4A旅游景区: (略) 级文化或旅游部门查询截图;5A旅游景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关于5A级景区的公布清单名录截图。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祁门县凤凰小区房地产开发集团综合楼3楼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59-*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北京路1066号鸿强大厦12层

联系人:俞力强、曹伟 电话:0551-*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安徽 (略)

2023年06月25日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电子件名称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图纸等相关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
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
【答疑澄清】祁门县村落徽州保护和开发项目-芦荔村村落振兴工程EPC0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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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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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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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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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25 15:21:05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4分
  • 项目负责人

    • 办理状态:
      同意
    • 办理时间:
      2023-06-25 15:25:36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项目编号 HJQGC2023G058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60B-*-*-0
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门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祁门县安凌镇芦荔村
信息发布时间 2023-06-25 15:26:00 浏览次数 0
标段信息&nbsp第一次澄清文件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1 HJQGC2023G058A 祁门县村落徽州保护和开发项目-芦荔村村落振兴工程EPC0项目 公开招标 1500.0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主要修改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祁门县村落徽州保护和开发项目-芦荔村村落振兴工程EPCO项目

原项目编号:HJQGC2023G058

原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更正1:原“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投标人须具备:”变更为:

3.1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②两项设计资质,或满足③设计资质:

①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

②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运营资质:具备独立运营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更正2: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

1、“企业荣誉”中运营单位荣誉变更为:

运营单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运营方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追溯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营销或文旅商品设计奖项,满分2分。

2、“企业业绩”中施工业绩变更为:

(2)施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追溯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 750万元(含)及以上EPC 或 EPCO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文件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1 分;

3、“企业业绩”中运营业绩变更为:

(3)运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运营方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追溯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级文旅政府单位或3A-4A级旅游景区委托的品牌营销或运营的业绩,提供1个得1分, (略) 级及以上文旅政府单位或5A级旅游景区委托的品牌营销或运营的业绩,提供1个得2分,满分2 分(不累计得分);

注:(1)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详见附录;运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即可;

(2)3A-4A旅游景区: (略) 级文化或旅游部门查询截图;5A旅游景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关于5A级景区的公布清单名录截图。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祁门县凤凰小区房地产开发集团综合楼3楼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59-*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北京路1066号鸿强大厦12层

联系人:俞力强、曹伟 电话:0551-*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安徽 (略)

2023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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