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兆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巴平下街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项目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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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兆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巴平下街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项目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一

广西兆旭 (略) 巴平下街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项目 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3-C2-*-GX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巴平下街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方进行施工时,*方按工程总价不超过60%比例进行预拨部分资金购买物资,工程施工正常后按进度比例拨款,工程施工完成后,经项目监理认定,*方按合同价款的90%拨付工程款给*方;待项目通过县级验收,并经审核结算后,*方提交请款材料并出具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方按合同价款的100%拨付工程款给*方。结算工程尾款时,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结算价款3%缴交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金缴入预算单位往来结算户,结算工程款时需提供质量保证金缴款凭据,待工程合同约定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凭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复验报告退回施工方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方进场施工时,*方按工程总价不超过30%比例进行预拨部分资金购买物资,工程施工正常后按进度比例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经项目监理认定,*方按合同价款的90%拨付工程款给*方;待项目通过县级验收,并经审核结算后,*方提交请款材料并出具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方按审核结算款的100%拨付工程款给*方;结算工程尾款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结算价款的3%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项目保修期满后(保修期一年),如未发生质量问题, *方退还质量保证金给*方。如在保修期内, 项目发生质量问题, *方有权将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转作维修费用。

采购文件中与此更改内容相同的地方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 25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中国共产党南丹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址: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街34号

项目联系人:王景和

联系电话: 0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兆旭 (略)

地址:广西壮族 (略) 市辖区下任新城区“东方半岛”4号楼1-702号房

项目联系人:韦春四

联系电话:0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春四

电话:0778-*

广西兆旭 (略)

2023年06月 25 日

广西兆旭 (略) 巴平下街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项目 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3-C2-*-GX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巴平下街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方进行施工时,*方按工程总价不超过60%比例进行预拨部分资金购买物资,工程施工正常后按进度比例拨款,工程施工完成后,经项目监理认定,*方按合同价款的90%拨付工程款给*方;待项目通过县级验收,并经审核结算后,*方提交请款材料并出具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方按合同价款的100%拨付工程款给*方。结算工程尾款时,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结算价款3%缴交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金缴入预算单位往来结算户,结算工程款时需提供质量保证金缴款凭据,待工程合同约定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凭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复验报告退回施工方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方进场施工时,*方按工程总价不超过30%比例进行预拨部分资金购买物资,工程施工正常后按进度比例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经项目监理认定,*方按合同价款的90%拨付工程款给*方;待项目通过县级验收,并经审核结算后,*方提交请款材料并出具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方按审核结算款的100%拨付工程款给*方;结算工程尾款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结算价款的3%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待项目保修期满后(保修期一年),如未发生质量问题, *方退还质量保证金给*方。如在保修期内, 项目发生质量问题, *方有权将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转作维修费用。

采购文件中与此更改内容相同的地方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 25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中国共产党南丹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址: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街34号

项目联系人:王景和

联系电话: 0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兆旭 (略)

地址:广西壮族 (略) 市辖区下任新城区“东方半岛”4号楼1-702号房

项目联系人:韦春四

联系电话:0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春四

电话:0778-*

广西兆旭 (略)

2023年06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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