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炉山小学综合楼补充通知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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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炉山小学综合楼补充通知招标变更


(略) 炉山小学综合楼补充修改通知1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3]047号

各投标人:

(略) 炉山小学综合楼(招标编号:南建标[2023]047号),现发布本项目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具体内容补充如下:

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说明:

(1) 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 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 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

(3) 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 附表内容为准。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1.1

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

招标人: (略) 炉山小学

地址: (略) 炉山小学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传真: /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美林街道福溪C区(迎扬便利店)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传真: /

电子邮箱:*@*q.com

2.

1.2

本招标项目名

称、报建编号、

招标项目编号

和标段划分

(如果有)

招标项目名称: (略) 炉山小学综合楼

报建编号:*1

招标项目编号:南建标[2023]047号

标段名称: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一个标段

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一个标段

3.

1.3

资金来源和落 实情况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4.

1.4

工程建设地点

(略)

5.

1.5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为 916.9018万元;

6.

1.6

招标范围和内 容

(略) 炉山小学综合楼项目,用地面积2215.22平方米,占地面积为555.3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230.45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地上5层,地下1层的综合楼,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7.

1.7

/21.2

本招标项 目使 用的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平台 和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

联系电话: 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0595-*

8.

1.8

电子招投标基 本要求

投标单位应办理泉州 ikey 密码锁及相关 CA 电子印章,并进行相应的 CA 关 联 激 活 ( 详 见 泉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办 事 指 南 , 0595-*) 。同时应正确下载安装最新版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

9.

1.9

本招标项目(标 段)设计单位和 有关咨询单位

设计单位: (略) (略)

监理单位: (待定)

代建单位: /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

造价咨询单位 (编制):福建 (略)

造价咨询单位 (审核) :泉州晟联 (略)

10.

2.1

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 540 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 (适用 (略) 对工 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如果有) 无

11.

2.2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2.

2.3

建造要求

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

智慧工地管理要求: /

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 /

其他要求: /

13.

2.4

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采用总价合同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在 28 日内根据第4章第 2 节通用合同条款第 1.13 款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核对申请材料,逾期视为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无异议。采用简易评标法的,中标人收 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在 28 日内根据第 4 章第 2 节通用合同条款第 1.14 款规定提交核对申请材料,逾期视为中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无异议。招 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人核对申请之日起 7 日内组织核对。经双方核对 后的偏差计入合同价,已经签订合同的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价 差。

14.

3.1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5.

4.1

/4.2

合格投标人资 格条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 (略)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 (略) 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息登记。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为牵头人。

4.本招标项目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方中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确定。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的要求另行将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认定。

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6.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6.

4.3

投标人不得存 在的其他情形

1.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被住房和城乡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2. (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D

3.详见投标须知4.3条款

17.

10

投标人提出疑 问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06 月 2 9日 12 时 00 分 00 秒

18.

11

分包

□ 不允许

?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 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略) 建机一体化企 业名录内的企业。

备注:①本工程若需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 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而中标人不具备“建机一体化”服务业务 资格,则该服务允许分包。②投标时,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2]35 号 文及闽建筑[2013]12 号文要求执行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工程选用建 机一体化企业 (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但无 需提供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如有分包, 中标后分包合同需到主管部门备案。

19.

12

偏离

? 不允许

20.

14.1

/21.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07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

21.

15.3.1

技术文件

本招标项目 要求 提交技术文件。

22.

17.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日历天。

23.

18.1/ 18.2.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 (标段) 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 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 、⑤ 、⑦种形式提交;本 项目 (标段) 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 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 (略) 公共 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①现金形式:应在2023年07141700分前从投标人所在地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编号。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


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以下三个帐号任选其一):

户名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一:**,

开户行一:福建南安农村 (略) 溪美支行;

户名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二:*00001,

开户行二: (略) 泉州南安支行;

户名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三:*00591,

开户行三:中国 (略) 南安支行。

注: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 程名称或招标编号 (若投标保证金凭证上确需备注的,可备注“投标 保证金”),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 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人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略) 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 地区):本项目不适用 。

投标人 (略) 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略) 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开具 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 区): (略) 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具体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 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


度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 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年度保证金延期衔接有关工作的函》泉建函[2021]208 号),但泉 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 30 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 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 投标保证金。

a.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b. 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不适用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企业 季度信用得分超过 (含) / 分 ;

c. / 。

⑦其他形式: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 (略) 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 8 号)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进 (略) (略) 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 建筑〔2020〕68 号) 的文件要求、《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 门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泉 发改规〔2022〕3 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 (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投标电子保函有关事项的通 知》(泉建筑[2022]65 号) 文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 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 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 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略) 账户,并在 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 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采用投标保函 (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 形式:提交电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载电保函并导入投标文件。如遇开函问题,可直接联系“投标了子保函”平台运营商福州无 (略) ,热线电话:*13。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电汇或银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标保函务的专用章,可以在本单位出具的到账证明上使用(到账明格式详见通用本第2章投标须知附件2-2)。

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

采用泉州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补充缴凭证(如有)或“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年证金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状态信息为准。时,评标委员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收讫证明”或“ (略) 房屋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年度保证金银行保函”的金额,和泉州市公资源信息网公示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其年度投标保证金处于正常状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做否决投标处理

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⑤ / 。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4.

18.3

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的其他

情形

1 、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 20.6 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

2 、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

3、 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25.

19.1

备选投标方案

招标人 不接受 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6.

20.1

要求提交的投 标文件内容

格文件:要求提交;

术文件:要求提交;

商务文件:要求提交

其中,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 (略) 房屋建筑与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相关规

27.

20.5

投标文件编制 和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泉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下方下载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安装 包)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厦门 (略)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 0595-*/0595-*/0592-*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 (略) 公共资源 交易信息网” 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 行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 准。中标后,中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套,若提供的纸质投标文 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加密,并进行解 密读取的测试,如发现无法解锁,请尽快联系福建 CA 电子印章中心, 以免影响正常的投标活动。联系电话:*。 3、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 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 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 处理。

计价软件名称及版本: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投 标计价软件测评与招投标衔接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22]13 号) 文件 规定的投标计价软件。

28.

21.5

投标人名称变

更证明材料提

交要求

1、提交时间:2023 年 07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前。

2、提交方式:投标人按照第①种方式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①线下提交方式:按照提交时间和下列提交地点、密封要求,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确认。

提交地点: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若有) 可通过寄件方式提交招 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寄件地址: (略) 美林街道福溪C区(迎扬便利店)二楼 ; 收件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投标人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上述地址,未及时寄达上述地址,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密封要求:将证明材料统一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写明工程名称、投标 单位名称与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上述地址,未及时寄达上述地址,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线上提交方式: /

29.

22.1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

30.

22.2

投标文件解密方 式

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开标时需登录本项目 (标段) 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平台,待解密环节开始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长为: 60 分钟。投标人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 标人需及时操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否则须自行承 担解密失败的责任。


31.

22.2

投标文件解密失 败的补救方案

(1) 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 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 标继续进行;

(2) 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供解决方 案;

(3) 若为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 决方案。

注: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 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 的 (不超过 4 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 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 (超过 4 小时),招标人 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 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

32.

22.6

委托鉴定

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 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 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配合事项: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 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使用本单位的 CA 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 在线提出(需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将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加盖 招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一并提供给双方共同委托的有资质的鉴定 机构,并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要求做好相应配合工作,鉴定费由异议人 承担。

33.

23.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 5 人 (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其中工程造价 类专家 不少于2 人) 。

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 (略) 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 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4.

25.1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类)

35.

25.2.6

投标人回复澄 清、说明、补 正的时限要求

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在收到评标委员 会从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澄清、说明、补正的通知后30分钟内使用 CA 证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36.

25.3

/26.1

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个

37.

29.1

履约担保金额

和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人合同签订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且 (房

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 (含) / 分的) ,其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履约担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时以现金 (电汇或者转账)或不可撤销 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 (关于工程担保有关事项详见泉建筑 〔2015〕74 号)的形式提交。承包人可自行选择,履约担保的提交应 符合《关于鼓励建筑业企业采取多形式履约保证的通知》 (闽建筑 〔2015〕29 号)、泉建筑【2016】24 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于鼓励建筑业企业采取多形式履约保证的通知》、《 (略) 住房 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 (闽建筑〔2018〕 19 号) 等文件的规定。承包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在签订 合同之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承包 人已提交的履约担保失效的,承包人应在担保有效期限届满前 30 天继 续提交履约担保,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履约担保须经发包人审核同 意接受,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暂停工程计量和工程结算。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之日后至少 30 天。

38.

30.1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 签定合同事宜。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后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无正当理 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或者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另行确定中标人。

39.

33.4

监管部门

部门或机构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 (略) 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41 号

电话:0595-*、*

40.

34.2

其他

( 一)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略) 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试行) 等文件的通知》(泉建筑 〔2018〕11 号) 要求,开标时,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证书、 证件不需要提交原件供核对,投标人应对其复印件 (扫描件) 的真实 性负责。招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之前,中标人应提交投标活动所需相关证书、证件、文件的原件供招标人核对,对弄虚作假的按规定从严 处理。

(二) 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职称、 岗 位资格、执业资格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但不对其人事 关系进行评审。

(三) 投标人应把《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标准格式详见 招标文件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 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标的组成 部分,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 依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

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 (闽建筑〔2022〕3 号文) :“项 目存在危大工程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招标人应当按 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建部第 37 号令) 第七条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危大工程清单,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技术文 件应当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技术 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

(五) 本项目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应严 (略) 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 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 号) 文件执行。

(六) 工资保证金:投标人应严格执行《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 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14]98 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 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泉人社[2017]342 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 意见》(南政办[2017]281 号文) 关于工资保证金的有关规定。确定中 标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逾期未 按规定缴纳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放弃中标论处;招标人及其委 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中标人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后方可核发中 标通知书。

(七) 取消中标资格

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 保证金:

(1)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不能按照投标须知第 29.1 条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中标人在 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或者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的。

(4)中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有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 效的。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企 业资质、工程业绩、财务 状况或其他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投标人若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含投标文件 中相关资料、投标承诺等的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 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影响整个工程建设进度而引起的相关价 格风险以及其他一切责任)。

3、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承诺内容完整、真实。 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承诺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旦中标,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要求其承担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的权利,已经 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招标人损失的,则投标人应赔偿相应损失。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 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 条款的,或者拒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除 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还将 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 本工程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按照《 (略) 人民 政府关 (略) 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规定的通知》 (泉政文 [2011]312 号)、《 (略) 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土石方 工程承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泉渣土办 (2018) 16 号)、《 (略) 人民 政府关 (略) 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文 [2012]311 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长效 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9]33 号) 等有关文件执行。

(九) 本项目严格按照《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泉州 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泉建建[2011]1 号文) 的规定执行。

(十一) 本工程严格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的通知》 (泉建建[2017]169 号) 的 规定执行。

(十二) 本工程严格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钢 管脚手架计价强化施工安全的通知》(闽建筑〔2018〕13 号) 文件要 求。

(十三) 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 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21]3 号文) 文 件要求。

(十四) 本工程严格执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 门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8 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六部门关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 闽人社发[2022]1 号 ) 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 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泉人社〔2019〕76 号)、《 (略) 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 资保证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48 号 )。

(十五) (略) 厅《 (略)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 (试 行)》 (闽建建[2016]1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 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6]22 号)、《 (略) 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的通知》(泉建建

〔2017〕157 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增补建设工程扬尘防 治措施费用的通知》 (泉建综[2018]67 号)的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应 负责所承建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十六)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查询投标文件雷同 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筑[2018]71 号文) 的规定,在开标过程中,电 子投标文件解密程序完成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首先启 用电子交易平台分析认定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雷同,再 进行确定入围投标人等后续开标流程,即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认 定为雷同的,不得入围参与后续评审,并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七)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 金制度的通知 (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 的规定,招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询中标人的年度 投标保证金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十八)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闽建许〔2021〕7 号)》 的规定,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 (略) 厅《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2〕361 号) 规定 有效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以及有效期于 2022 年内届满的, 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四类企业原资质证书仍 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及企业其它经营等活动。

(十九) 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海丝史迹保护区域 (略) 政项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的通知》(泉建筑[2017]49 号),施 工中发现海丝史迹及时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关措施。

(二十) 本项目严格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 3 号) 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 保凭证,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十一) 根据泉建筑[2022]89 号文规定,停止执行《关于印发 (略) 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等两份文件的通知》 (泉建筑 [2022]33 号) 中关于龙头企业可免于提供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

绩证明、龙头企业可直接入围评审的有关条款,泉建筑[2022]33 号文 确定的其他条款继续执行。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炉山小学(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盖章)

日 期:2023年06月26日



(略) 炉山小学综合楼补充修改通知1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3]047号

各投标人:

(略) 炉山小学综合楼(招标编号:南建标[2023]047号),现发布本项目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具体内容补充如下:

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说明:

(1) 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 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 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

(3) 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 附表内容为准。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1.1

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

招标人: (略) 炉山小学

地址: (略) 炉山小学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传真: /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美林街道福溪C区(迎扬便利店)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传真: /

电子邮箱:*@*q.com

2.

1.2

本招标项目名

称、报建编号、

招标项目编号

和标段划分

(如果有)

招标项目名称: (略) 炉山小学综合楼

报建编号:*1

招标项目编号:南建标[2023]047号

标段名称: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一个标段

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一个标段

3.

1.3

资金来源和落 实情况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4.

1.4

工程建设地点

(略)

5.

1.5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为 916.9018万元;

6.

1.6

招标范围和内 容

(略) 炉山小学综合楼项目,用地面积2215.22平方米,占地面积为555.3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230.45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地上5层,地下1层的综合楼,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7.

1.7

/21.2

本招标项 目使 用的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平台 和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

联系电话: 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0595-*

8.

1.8

电子招投标基 本要求

投标单位应办理泉州 ikey 密码锁及相关 CA 电子印章,并进行相应的 CA 关 联 激 活 ( 详 见 泉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办 事 指 南 , 0595-*) 。同时应正确下载安装最新版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

9.

1.9

本招标项目(标 段)设计单位和 有关咨询单位

设计单位: (略) (略)

监理单位: (待定)

代建单位: /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

造价咨询单位 (编制):福建 (略)

造价咨询单位 (审核) :泉州晟联 (略)

10.

2.1

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 540 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 (适用 (略) 对工 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如果有) 无

11.

2.2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2.

2.3

建造要求

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

智慧工地管理要求: /

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 /

其他要求: /

13.

2.4

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采用总价合同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在 28 日内根据第4章第 2 节通用合同条款第 1.13 款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核对申请材料,逾期视为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无异议。采用简易评标法的,中标人收 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在 28 日内根据第 4 章第 2 节通用合同条款第 1.14 款规定提交核对申请材料,逾期视为中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无异议。招 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人核对申请之日起 7 日内组织核对。经双方核对 后的偏差计入合同价,已经签订合同的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价 差。

14.

3.1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5.

4.1

/4.2

合格投标人资 格条件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 (略)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 (略) 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息登记。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为牵头人。

4.本招标项目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方中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确定。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的要求另行将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认定。

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6.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6.

4.3

投标人不得存 在的其他情形

1.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被住房和城乡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2. (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D

3.详见投标须知4.3条款

17.

10

投标人提出疑 问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06 月 2 9日 12 时 00 分 00 秒

18.

11

分包

□ 不允许

?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 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略) 建机一体化企 业名录内的企业。

备注:①本工程若需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 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而中标人不具备“建机一体化”服务业务 资格,则该服务允许分包。②投标时,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2]35 号 文及闽建筑[2013]12 号文要求执行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工程选用建 机一体化企业 (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但无 需提供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如有分包, 中标后分包合同需到主管部门备案。

19.

12

偏离

? 不允许

20.

14.1

/21.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07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

21.

15.3.1

技术文件

本招标项目 要求 提交技术文件。

22.

17.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日历天。

23.

18.1/ 18.2.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 (标段) 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 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 、⑤ 、⑦种形式提交;本 项目 (标段) 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 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 (略) 公共 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①现金形式:应在2023年07141700分前从投标人所在地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编号。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


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以下三个帐号任选其一):

户名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一:**,

开户行一:福建南安农村 (略) 溪美支行;

户名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二:*00001,

开户行二: (略) 泉州南安支行;

户名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三:*00591,

开户行三:中国 (略) 南安支行。

注: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 程名称或招标编号 (若投标保证金凭证上确需备注的,可备注“投标 保证金”),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 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人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略) 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 地区):本项目不适用 。

投标人 (略) 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略) 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本项目不适用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开具 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 区): (略) 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具体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 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


度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 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年度保证金延期衔接有关工作的函》泉建函[2021]208 号),但泉 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 30 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 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 投标保证金。

a.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b. 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不适用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企业 季度信用得分超过 (含) / 分 ;

c. / 。

⑦其他形式: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 (略) 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 8 号)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进 (略) (略) 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 建筑〔2020〕68 号) 的文件要求、《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 门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泉 发改规〔2022〕3 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 (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投标电子保函有关事项的通 知》(泉建筑[2022]65 号) 文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 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 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 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略) 账户,并在 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 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采用投标保函 (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 形式:提交电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载电保函并导入投标文件。如遇开函问题,可直接联系“投标了子保函”平台运营商福州无 (略) ,热线电话:*13。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电汇或银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标保函务的专用章,可以在本单位出具的到账证明上使用(到账明格式详见通用本第2章投标须知附件2-2)。

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

采用泉州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补充缴凭证(如有)或“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年证金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状态信息为准。时,评标委员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收讫证明”或“ (略) 房屋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年度保证金银行保函”的金额,和泉州市公资源信息网公示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其年度投标保证金处于正常状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做否决投标处理

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⑤ / 。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4.

18.3

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的其他

情形

1 、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 20.6 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

2 、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

3、 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25.

19.1

备选投标方案

招标人 不接受 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6.

20.1

要求提交的投 标文件内容

格文件:要求提交;

术文件:要求提交;

商务文件:要求提交

其中,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 (略) 房屋建筑与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相关规

27.

20.5

投标文件编制 和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泉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下方下载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安装 包)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厦门 (略)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 0595-*/0595-*/0592-*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 (略) 公共资源 交易信息网” 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 行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 准。中标后,中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套,若提供的纸质投标文 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加密,并进行解 密读取的测试,如发现无法解锁,请尽快联系福建 CA 电子印章中心, 以免影响正常的投标活动。联系电话:*。 3、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 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 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 处理。

计价软件名称及版本: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投 标计价软件测评与招投标衔接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22]13 号) 文件 规定的投标计价软件。

28.

21.5

投标人名称变

更证明材料提

交要求

1、提交时间:2023 年 07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前。

2、提交方式:投标人按照第①种方式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①线下提交方式:按照提交时间和下列提交地点、密封要求,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确认。

提交地点: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若有) 可通过寄件方式提交招 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寄件地址: (略) 美林街道福溪C区(迎扬便利店)二楼 ; 收件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投标人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上述地址,未及时寄达上述地址,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密封要求:将证明材料统一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写明工程名称、投标 单位名称与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人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上述地址,未及时寄达上述地址,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线上提交方式: /

29.

22.1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

30.

22.2

投标文件解密方 式

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开标时需登录本项目 (标段) 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平台,待解密环节开始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长为: 60 分钟。投标人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 标人需及时操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否则须自行承 担解密失败的责任。


31.

22.2

投标文件解密失 败的补救方案

(1) 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 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 标继续进行;

(2) 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供解决方 案;

(3) 若为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 决方案。

注: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 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 的 (不超过 4 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 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 (超过 4 小时),招标人 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 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

32.

22.6

委托鉴定

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 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 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配合事项: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 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使用本单位的 CA 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 在线提出(需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将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加盖 招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一并提供给双方共同委托的有资质的鉴定 机构,并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要求做好相应配合工作,鉴定费由异议人 承担。

33.

23.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 5 人 (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其中工程造价 类专家 不少于2 人) 。

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 (略) 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 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4.

25.1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类)

35.

25.2.6

投标人回复澄 清、说明、补 正的时限要求

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在收到评标委员 会从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澄清、说明、补正的通知后30分钟内使用 CA 证书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36.

25.3

/26.1

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个

37.

29.1

履约担保金额

和形式

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人合同签订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且 (房

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 (含) / 分的) ,其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履约担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时以现金 (电汇或者转账)或不可撤销 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 (关于工程担保有关事项详见泉建筑 〔2015〕74 号)的形式提交。承包人可自行选择,履约担保的提交应 符合《关于鼓励建筑业企业采取多形式履约保证的通知》 (闽建筑 〔2015〕29 号)、泉建筑【2016】24 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于鼓励建筑业企业采取多形式履约保证的通知》、《 (略) 住房 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 (闽建筑〔2018〕 19 号) 等文件的规定。承包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在签订 合同之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承包 人已提交的履约担保失效的,承包人应在担保有效期限届满前 30 天继 续提交履约担保,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履约担保须经发包人审核同 意接受,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暂停工程计量和工程结算。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之日后至少 30 天。

38.

30.1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 签定合同事宜。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后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无正当理 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或者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另行确定中标人。

39.

33.4

监管部门

部门或机构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 (略) 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41 号

电话:0595-*、*

40.

34.2

其他

( 一)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略) 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试行) 等文件的通知》(泉建筑 〔2018〕11 号) 要求,开标时,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证书、 证件不需要提交原件供核对,投标人应对其复印件 (扫描件) 的真实 性负责。招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之前,中标人应提交投标活动所需相关证书、证件、文件的原件供招标人核对,对弄虚作假的按规定从严 处理。

(二) 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职称、 岗 位资格、执业资格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但不对其人事 关系进行评审。

(三) 投标人应把《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标准格式详见 招标文件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 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标的组成 部分,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 依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

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 (闽建筑〔2022〕3 号文) :“项 目存在危大工程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招标人应当按 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建部第 37 号令) 第七条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危大工程清单,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技术文 件应当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技术 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

(五) 本项目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应严 (略) 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 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 号) 文件执行。

(六) 工资保证金:投标人应严格执行《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 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14]98 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 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泉人社[2017]342 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 意见》(南政办[2017]281 号文) 关于工资保证金的有关规定。确定中 标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逾期未 按规定缴纳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放弃中标论处;招标人及其委 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中标人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后方可核发中 标通知书。

(七) 取消中标资格

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 保证金:

(1)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不能按照投标须知第 29.1 条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中标人在 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或者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的。

(4)中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有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 效的。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企 业资质、工程业绩、财务 状况或其他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投标人若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含投标文件 中相关资料、投标承诺等的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 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影响整个工程建设进度而引起的相关价 格风险以及其他一切责任)。

3、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承诺内容完整、真实。 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承诺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旦中标,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要求其承担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的权利,已经 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招标人损失的,则投标人应赔偿相应损失。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 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 条款的,或者拒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除 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还将 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 本工程建筑废土沙石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按照《 (略) 人民 政府关 (略) 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规定的通知》 (泉政文 [2011]312 号)、《 (略) 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土石方 工程承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泉渣土办 (2018) 16 号)、《 (略) 人民 政府关 (略) 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文 [2012]311 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长效 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9]33 号) 等有关文件执行。

(九) 本项目严格按照《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泉州 市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泉建建[2011]1 号文) 的规定执行。

(十一) 本工程严格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的通知》 (泉建建[2017]169 号) 的 规定执行。

(十二) 本工程严格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钢 管脚手架计价强化施工安全的通知》(闽建筑〔2018〕13 号) 文件要 求。

(十三) 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 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21]3 号文) 文 件要求。

(十四) 本工程严格执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 门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8 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六部门关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 闽人社发[2022]1 号 ) 和《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略) 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 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泉人社〔2019〕76 号)、《 (略) 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 资保证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48 号 )。

(十五) (略) 厅《 (略)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 (试 行)》 (闽建建[2016]1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 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6]22 号)、《 (略) 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的通知》(泉建建

〔2017〕157 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增补建设工程扬尘防 治措施费用的通知》 (泉建综[2018]67 号)的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应 负责所承建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十六)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查询投标文件雷同 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筑[2018]71 号文) 的规定,在开标过程中,电 子投标文件解密程序完成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首先启 用电子交易平台分析认定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雷同,再 进行确定入围投标人等后续开标流程,即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认 定为雷同的,不得入围参与后续评审,并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七)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 金制度的通知 (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 的规定,招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询中标人的年度 投标保证金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十八)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闽建许〔2021〕7 号)》 的规定,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 (略) 厅《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2〕361 号) 规定 有效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以及有效期于 2022 年内届满的, 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四类企业原资质证书仍 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及企业其它经营等活动。

(十九) 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海丝史迹保护区域 (略) 政项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的通知》(泉建筑[2017]49 号),施 工中发现海丝史迹及时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关措施。

(二十) 本项目严格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 3 号) 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 保凭证,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十一) 根据泉建筑[2022]89 号文规定,停止执行《关于印发 (略) 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等两份文件的通知》 (泉建筑 [2022]33 号) 中关于龙头企业可免于提供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

绩证明、龙头企业可直接入围评审的有关条款,泉建筑[2022]33 号文 确定的其他条款继续执行。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炉山小学(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盖章)

日 期:2023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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