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县大樟乡横冲屯通组路道路通畅工程澄清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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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县大樟乡横冲屯通组路道路通畅工程澄清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金秀县大樟乡横冲屯通组路道路通畅工程澄清公告(一)

递交时间:2023-06-26 16:3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公路施工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金秀县大樟乡横冲屯通组路道路通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于2023年6月2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http://**.cn/lbggzy/)、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金秀县大樟乡横冲屯通组路道路通畅工程

2.项目编号:E**

3.公告日期:2023年6月21日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12日9时30分。

二、澄清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5.4原为: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现澄清为“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附“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网上截图复印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其他因素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5.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前后不一致,现明确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其他因素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为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其他因素履约信誉中,原为“1. (略) 场信用评价(满分10分)”,现澄清为“1. (略) 场信用评价(满分15分)”。

4.其它内容不变,相应条款作相应变更,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三、发布澄清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http://**.cn/lbggzy/)、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0772-*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秀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云 (略)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功德路3号 地址: (略) 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

北门2-1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宁香船 联系人:黄及红、韦力

电话:0772-* 电话:0772-*

2023年6月26日


递交时间

金秀县大樟乡横冲屯通组路道路通畅工程澄清公告(一)

递交时间:2023-06-26 16:3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公路施工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金秀县大樟乡横冲屯通组路道路通畅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于2023年6月2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http://**.cn/lbggzy/)、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金秀县大樟乡横冲屯通组路道路通畅工程

2.项目编号:E**

3.公告日期:2023年6月21日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12日9时30分。

二、澄清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5.4原为: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现澄清为“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附“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网上截图复印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其他因素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5.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前后不一致,现明确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其他因素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为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其他因素履约信誉中,原为“1. (略) 场信用评价(满分10分)”,现澄清为“1. (略) 场信用评价(满分15分)”。

4.其它内容不变,相应条款作相应变更,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三、发布澄清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http://**.cn/lbggzy/)、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0772-*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秀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云 (略)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功德路3号 地址: (略) 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

北门2-1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宁香船 联系人:黄及红、韦力

电话:0772-* 电话:0772-*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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