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与剖面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更正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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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与剖面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更正公告三

庐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与剖面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更正公告三[2023]
发布时间:2023-06-26
浏览次数:7

庐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与剖面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ANNFZ00234

项目名称:庐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与剖面土壤样品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问: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2.3.2条款中的投标人技术实力;投标人除具有覆盖所有检测指标的仪器之外,大型仪器设备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A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每具有一台大型仪器设备得1分,最多可得5分。请问:“投标人除具有覆盖所有检测指标的仪器之外”中具有覆盖所有检测指标的仪器怎么证明,提供一个承诺可以吗?如果不可以的话需要提供仪器的哪些资料呢?

答复:不可以,提供仪器设备明细表,在备注栏注明检测指标范围,覆盖所有检测指标。

2、问: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2.3.2条款中“项目组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土壤实验测试相关专业有(化学专业(含分析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壤农化、植物营养、农业资源利用、土壤学等”,请问以上专业是否具有限制性?材料化学、化工技术、林学、园艺、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科学、地质工程、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计量测试等专业也与土壤实验测试类相关专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具有限制性,增加材料化学、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两个专业。

3、问: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2.3.2条款中“项目组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壤实验测试类(化学专业(含分析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土壤学或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背景(以专业技术职称 证书或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与备注中:(1)土壤实验测试相关专业有 化学专业(含分析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壤农化、植物营养、农业资源利用、土壤学等专业相冲突,是否可以修改为一致?

答复:不可以。

4、问: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2.3.2条款中“项目组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具有土壤实验测试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专业为准)达到15人的,得5分(低于15人不得分),之后每增加1人得0.5分。本项满分20分。”超出15人之外的项目人员是否也必须为土壤实验测试相关专业?

答复:必须为土壤实验测试相关专业。

5、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庐巢路4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十层)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杰

电话:0551-*

附件信息:

庐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与剖面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更正公告三[2023]
发布时间:2023-06-26
浏览次数:7

庐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与剖面土壤样品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ANNFZ00234

项目名称:庐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与剖面土壤样品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问: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2.3.2条款中的投标人技术实力;投标人除具有覆盖所有检测指标的仪器之外,大型仪器设备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A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每具有一台大型仪器设备得1分,最多可得5分。请问:“投标人除具有覆盖所有检测指标的仪器之外”中具有覆盖所有检测指标的仪器怎么证明,提供一个承诺可以吗?如果不可以的话需要提供仪器的哪些资料呢?

答复:不可以,提供仪器设备明细表,在备注栏注明检测指标范围,覆盖所有检测指标。

2、问: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2.3.2条款中“项目组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土壤实验测试相关专业有(化学专业(含分析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壤农化、植物营养、农业资源利用、土壤学等”,请问以上专业是否具有限制性?材料化学、化工技术、林学、园艺、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科学、地质工程、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计量测试等专业也与土壤实验测试类相关专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具有限制性,增加材料化学、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两个专业。

3、问: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2.3.2条款中“项目组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壤实验测试类(化学专业(含分析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土壤学或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背景(以专业技术职称 证书或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与备注中:(1)土壤实验测试相关专业有 化学专业(含分析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壤农化、植物营养、农业资源利用、土壤学等专业相冲突,是否可以修改为一致?

答复:不可以。

4、问: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2.3.2条款中“项目组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具有土壤实验测试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专业为准)达到15人的,得5分(低于15人不得分),之后每增加1人得0.5分。本项满分20分。”超出15人之外的项目人员是否也必须为土壤实验测试相关专业?

答复:必须为土壤实验测试相关专业。

5、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庐巢路4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十层)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杰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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