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北高镇埕前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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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北高镇埕前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公示

   (略)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编号:001

一、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荔城区北高镇埕前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

莆田 (略)

监理单位

(略)

设计单位

福建 (略)

合同造价

*元

二、

设计变更申请

1、拟设计变更类别

1.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 )

2.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 )

2、拟设计变更理由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3、拟设计变更内容

1、应村民强烈要求在桩号0+000-0+105增加DN300管6m、桩号0+280处DN300管5m、桩号0+330处DN500管6m,蓄水坑塘01周围增加DN300管16m。

2、埕前村5#水泥村道桩号0+000~0+500处道路改直15米,埕前村10#水泥村道桩号0+000~0+528处道路改直40米,增加土方量高2.5m、宽3m。并增加一条46米长3米宽的支路。

3、蓄排沟01桩号0+080-0+102.5改为浆砌排水沟。

4、预估的造价变更

以上变更增加工程造价23542元(下浮后)

二、

设计变更申请

5、其他附件材料

1、工作联系单;2、工程量签证单;3、工程变更预算书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设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意见

设计变更报批的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设计变更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非小规模工程四类、小规模工程增加4-40万元且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备案)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类别和原因在括号内打√即可。2.本表格适用于以下设计变更备案: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及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3.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成的造价变更,在报送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金额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

   (略)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编号:001

一、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荔城区北高镇埕前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

莆田 (略)

监理单位

(略)

设计单位

福建 (略)

合同造价

*元

二、

设计变更申请

1、拟设计变更类别

1.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 )

2.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 )

2、拟设计变更理由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4.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5.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3、拟设计变更内容

1、应村民强烈要求在桩号0+000-0+105增加DN300管6m、桩号0+280处DN300管5m、桩号0+330处DN500管6m,蓄水坑塘01周围增加DN300管16m。

2、埕前村5#水泥村道桩号0+000~0+500处道路改直15米,埕前村10#水泥村道桩号0+000~0+528处道路改直40米,增加土方量高2.5m、宽3m。并增加一条46米长3米宽的支路。

3、蓄排沟01桩号0+080-0+102.5改为浆砌排水沟。

4、预估的造价变更

以上变更增加工程造价23542元(下浮后)

二、

设计变更申请

5、其他附件材料

1、工作联系单;2、工程量签证单;3、工程变更预算书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设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意见

设计变更报批的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设计变更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非小规模工程四类、小规模工程增加4-40万元且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备案)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类别和原因在括号内打√即可。2.本表格适用于以下设计变更备案: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及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4-40万元(含40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400万元。3.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成的造价变更,在报送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金额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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