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恢复公告
招标编号: WH-*-2023-0141-0101
一内容:
我公司代理的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于 2023 年 06 月 02 日在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上发布了延期通知。现招标文件已经完善,可以恢复招
标。招标文件变更内容及具体开标时间如下:
1服务内容及要求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提高不良资产质量。拟对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采购,中标方至少指
派两名律师为招标人进行服务,拟指派人员需持有律师执业证。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范围
(一 )法律顾问服务
1.对招标人经营提供法律建议,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2.解答招标人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为招标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
件。
3.协助草拟修改审查,见证招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合同协议章程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报告商务信函等法律文件。
4.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列席招标人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重大会议,提供见证或现场法律
咨询。
5.对招标人员工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以及法律事务有关的工作指导。
6.为招标人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法律风险预警 (防范 )机制。
7.每月 3 日以前以报告和表格的方式按照招标人要求反馈上月案件进展情况。
二代理服务
1.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代理招标人相关案件的听证仲裁复议调解诉讼活动。
2.委托清收贷款,采取先通过律师函的方式,视收回情况再提起诉讼。
3.按照招标人要求无偿提供合同贷款呆账核销等的法律意见书。
二服务要求
1.指派的律师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胜任工作。
2.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高效地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选择有助于招标人目
的顺利实现的受善方法,依法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3.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从事工作,如需特别授权,应事先取得招标人的书面确认。
4.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与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快速办理招标人委托事项。
5.谨慎保管招标人提供的证据和其它法律文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妥善保管与委托事
项有关的财物,不得挪用或者侵占。
6.诚实客观地告知招标人交办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报告工作中出现的不可克服的困
难和风险。
7.在代理招标人有关争议的听证仲裁复议调解诉讼活动中,与涉及当事人达成任何
协议,均应事先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8.严禁在委托期间或本合同到期后在涉及招标人的委托案件中,同一律师即作为招标人的代
理人,也作为同一案件与招标人有利益冲突关系的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在同一案件的某一
阶段作为招标人的代理人,另一阶段作为与招标人有利益冲突关系的当事人的代理人。聘任
的法律顾问不得同时担任与招标人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单位的联系律师。
9.中标人超出招标人的委托权限办理业务的,与招标人无关,若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10. 中标人在代理招标人委托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禁止收取借款人现金和微信
红包等,应及时与招标人相关人员联系打入招标人指定的内部账户中。
三费用及其支付
一法律顾问费
1.为便于中标人及时开展工作,招标人每年支付中标人法律顾问费人民币*万元,一年一付,
年末付清。提前解除合同的,在解除合同时按时间比例部分支付。
二贷款清收费
1.个人类贷款计费标准,本金余额在 0 到 50 万元含 50 万元,下同之间的信用和保证类
贷款,计费标准为收回贷款本金的 5%,本金余额在 0 到 50 万元含 50 万元,下同之间
的抵押类贷款,计费标准为收回贷款本金的 4.8%本金余额在 50 万元以上到 200 万元之间
的信用和保证类贷款,计费标准收回贷款本金的 4%,本金余额在 50 万元以上到 200 万元之
间的抵押类贷款,计费标准收回贷款本金的 3.8%本金余额在 200 万元以上到 500 万元之
间的信用和保证类贷款,计费标准收回贷款本金的 3%,本金余额在 200 万元以上到 500 万
元之间的抵押类贷款,计费标准收回贷款本金的 2.8%本金余额超过 500 万元以上的信用
和保证类贷款,计费标准收回贷款本金的 2%,本金余额超过 500 万元以上的信用和保证类
贷款,计费标准收回贷款本金的 1.8%,以上单笔佣金均以 20 万元封顶。
2.法人类不良资产计费标准,本金余额在 0 到 1000 万元不含 1000 万元, 90 天内对同一
借款人提起诉讼的,诉讼本金累加计算之间的,计费标准收回贷款本金的 2.5%本金余
额在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计费标准收回贷款本金的 2%,以上单笔佣金均以 20
万元封顶。
付贷款清收费的前提条件是 :
只支付在律师函发出半年或判决生效后半年内收回的贷款本息的清收费,超过半年期限的不
支付清收费,若确有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付款时,该笔贷款应收本息须全部收回。比如某笔法人贷款本金 1000 万元,收回 1000 万元
按 2%计就达到单户最高清收费 20 万元,但必须收回 1000 万元本息 ,招标人才向中标人支付
20 万元清收费以此类推,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3若属招标人向借款当事人作出重大利益让步后收回部分贷款本息,不支付清收费。
4本合同到期终止或提前解除,中标人按本合同受托清收的贷款,符合本合同委托要求
和约定期限的,招标人按约定付费。
5支付贷款清收费前中标人应退回招标人垫付的诉讼费评估费公告费,否则将在支
付贷款清收费中扣除招标人垫付的诉讼费评估费公告费。
三非贷款类经济民事纠纷案件费用
若在镇雄县城参与招标人委托民事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费用标准胜诉每件*
仟元败诉每件*仟元一件一付。
四付费方式
中标人开具规范的咨询费或代理业务手续费发票,并附有关附件,招标人列账后转入中标人
在招标人开立的账户中。
四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五服务承诺:因项目特殊性,中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及时在镇雄县内成立办公服务地点,
为招标人提供服务。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保证金交纳时间
2.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3 年 07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为 2023 年 07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略) (略) 昭阳区长青
路附 29 号万和小区。
2.2 开标时间: 2023 年 07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
2.3 开标地点: (略) (略) 昭阳区长青路附 29 号万和小区。
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000.00元大写:*万元整,递交时间: 2023年 07月 11日 17:00
分前到账时间
开户人: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 (略) 南屏支行
账号: *1465
招标人: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南广路 172 号 地 址: (略) 昭阳区长青
路附 29 号万和小区
联系人: 郎先生 联系人: 胡国靖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2023 年 06 月 26 日
延期开标: 2023-07-12 14:3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 (略) 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南广路 172 号
联 系 人: 郎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昭阳区长青路附 29 号万和小区
联 系 人: 胡国靖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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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WH-*-2023-0141-0101
一内容:
我公司代理的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于 2023 年 06 月 02 日在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上发布了延期通知。现招标文件已经完善,可以恢复招
标。招标文件变更内容及具体开标时间如下:
1服务内容及要求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提高不良资产质量。拟对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采购,中标方至少指
派两名律师为招标人进行服务,拟指派人员需持有律师执业证。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范围
(一 )法律顾问服务
1.对招标人经营提供法律建议,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2.解答招标人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为招标人专项事务出具法律建议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
件。
3.协助草拟修改审查,见证招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合同协议章程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报告商务信函等法律文件。
4.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列席招标人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重大会议,提供见证或现场法律
咨询。
5.对招标人员工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以及法律事务有关的工作指导。
6.为招标人建立法律文件档案和法律风险预警 (防范 )机制。
7.每月 3 日以前以报告和表格的方式按照招标人要求反馈上月案件进展情况。
二代理服务
1.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代理招标人相关案件的听证仲裁复议调解诉讼活动。
2.委托清收贷款,采取先通过律师函的方式,视收回情况再提起诉讼。
3.按照招标人要求无偿提供合同贷款呆账核销等的法律意见书。
二服务要求
1.指派的律师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胜任工作。
2.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高效地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选择有助于招标人目
的顺利实现的受善方法,依法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3.在招标人授权范围内从事工作,如需特别授权,应事先取得招标人的书面确认。
4.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与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快速办理招标人委托事项。
5.谨慎保管招标人提供的证据和其它法律文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妥善保管与委托事
项有关的财物,不得挪用或者侵占。
6.诚实客观地告知招标人交办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报告工作中出现的不可克服的困
难和风险。
7.在代理招标人有关争议的听证仲裁复议调解诉讼活动中,与涉及当事人达成任何
协议,均应事先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8.严禁在委托期间或本合同到期后在涉及招标人的委托案件中,同一律师即作为招标人的代
理人,也作为同一案件与招标人有利益冲突关系的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在同一案件的某一
阶段作为招标人的代理人,另一阶段作为与招标人有利益冲突关系的当事人的代理人。聘任
的法律顾问不得同时担任与招标人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单位的联系律师。
9.中标人超出招标人的委托权限办理业务的,与招标人无关,若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10. 中标人在代理招标人委托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禁止收取借款人现金和微信
红包等,应及时与招标人相关人员联系打入招标人指定的内部账户中。
三费用及其支付
一法律顾问费
1.为便于中标人及时开展工作,招标人每年支付中标人法律顾问费人民币*万元,一年一付,
年末付清。提前解除合同的,在解除合同时按时间比例部分支付。
二贷款清收费
1.个人类贷款计费标准,本金余额在 0 到 50 万元含 50 万元,下同之间的信用和保证类
贷款,计费标准为收回贷款本金的 5%,本金余额在 0 到 50 万元含 50 万元,下同之间
的抵押类贷款,计费标准为收回贷款本金的 4.8%本金余额在 50 万元以上到 200 万元之间
的信用和保证类贷款,计费标准收回贷款本金的 4%,本金余额在 50 万元以上到 200 万元之
间的抵押类贷款,计费标准收回贷款本金的 3.8%本金余额在 200 万元以上到 500 万元之
间的信用和保证类贷款,计费标准收回贷款本金的 3%,本金余额在 200 万元以上到 500 万
元之间的抵押类贷款,计费标准收回贷款本金的 2.8%本金余额超过 500 万元以上的信用
和保证类贷款,计费标准收回贷款本金的 2%,本金余额超过 500 万元以上的信用和保证类
贷款,计费标准收回贷款本金的 1.8%,以上单笔佣金均以 20 万元封顶。
2.法人类不良资产计费标准,本金余额在 0 到 1000 万元不含 1000 万元, 90 天内对同一
借款人提起诉讼的,诉讼本金累加计算之间的,计费标准收回贷款本金的 2.5%本金余
额在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计费标准收回贷款本金的 2%,以上单笔佣金均以 20
万元封顶。
付贷款清收费的前提条件是 :
只支付在律师函发出半年或判决生效后半年内收回的贷款本息的清收费,超过半年期限的不
支付清收费,若确有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付款时,该笔贷款应收本息须全部收回。比如某笔法人贷款本金 1000 万元,收回 1000 万元
按 2%计就达到单户最高清收费 20 万元,但必须收回 1000 万元本息 ,招标人才向中标人支付
20 万元清收费以此类推,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3若属招标人向借款当事人作出重大利益让步后收回部分贷款本息,不支付清收费。
4本合同到期终止或提前解除,中标人按本合同受托清收的贷款,符合本合同委托要求
和约定期限的,招标人按约定付费。
5支付贷款清收费前中标人应退回招标人垫付的诉讼费评估费公告费,否则将在支
付贷款清收费中扣除招标人垫付的诉讼费评估费公告费。
三非贷款类经济民事纠纷案件费用
若在镇雄县城参与招标人委托民事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费用标准胜诉每件*
仟元败诉每件*仟元一件一付。
四付费方式
中标人开具规范的咨询费或代理业务手续费发票,并附有关附件,招标人列账后转入中标人
在招标人开立的账户中。
四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五服务承诺:因项目特殊性,中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及时在镇雄县内成立办公服务地点,
为招标人提供服务。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保证金交纳时间
2.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3 年 07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为 2023 年 07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略) (略) 昭阳区长青
路附 29 号万和小区。
2.2 开标时间: 2023 年 07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
2.3 开标地点: (略) (略) 昭阳区长青路附 29 号万和小区。
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000.00元大写:*万元整,递交时间: 2023年 07月 11日 17:00
分前到账时间
开户人: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 (略) 南屏支行
账号: *1465
招标人: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南广路 172 号 地 址: (略) 昭阳区长青
路附 29 号万和小区
联系人: 郎先生 联系人: 胡国靖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2023 年 06 月 26 日
延期开标: 2023-07-12 14:3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 (略) 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南广路 172 号
联 系 人: 郎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昭阳区长青路附 29 号万和小区
联 系 人: 胡国靖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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