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县中医院购置救护车招标变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电白县中医院购置救护车招标变更



(略) (略) 网站上发布的 (略) (略) 购置救护车项目(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A59N2731) (略) ,因采购人要求, (略) 、 (略) 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改:

(一)原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具有汽车销售经营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产品必须为工 (略) (原国家发改委)《 (略) 目录》内的救护车产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改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具有汽车销售经营权。

4. 投标产品必须为工 (略) (原国家发改委)《 (略) 目录》内的救护车产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 (略) 不一致的地方, (略) 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668-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电话:--

传真: 点击查看>>                   传真:

地址: (略) 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联系地址: (略) 市内

 


(略) (略)

点击查看>>


(略) (略) 网站上发布的 (略) (略) 购置救护车项目(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A59N2731) (略) ,因采购人要求, (略) 、 (略) 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改:

(一)原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具有汽车销售经营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产品必须为工 (略) (原国家发改委)《 (略) 目录》内的救护车产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改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具有汽车销售经营权。

4. 投标产品必须为工 (略) (原国家发改委)《 (略) 目录》内的救护车产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 (略) 不一致的地方, (略) 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668-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电话:--

传真: 点击查看>>                   传真:

地址: (略) 市光华南路118号润威商厦8楼  联系地址: (略) 市内

 


(略) (略)

点击查看>>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