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义县森林公园改扩建工程设计澄清
尚义县森林公园改扩建工程设计澄清
尚义县森林公园改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
原公告内容: | |||||||||||||||||||||||||||||||||||||||||
尚义县森林公园改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义县森林公园改扩建工程设计已由尚义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尚义县森林公园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行审[202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尚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尚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尚义县城;2.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方工程、景观工程、道路改造与硬化工程、绿化工程、建筑改造、亮化工程等;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各项设计工作;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工;5.质量要求:合格;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2 09:00至2023-06-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
变更公告内容: | |||||||||||||||||||||||||||||||||||||||||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6页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至50%设计费,图审合格后支付至90%设计费(收到本次费用后,盖施工图出图章),竣工验收后支付至100%设计费 修改为: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至50%设计费,图审合格后支付至90%设计费,竣工验收后支付至100%设计费 |
尚义县森林公园改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
原公告内容: | |||||||||||||||||||||||||||||||||||||||||
尚义县森林公园改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义县森林公园改扩建工程设计已由尚义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尚义县森林公园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行审[202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尚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尚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尚义县城;2.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方工程、景观工程、道路改造与硬化工程、绿化工程、建筑改造、亮化工程等;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各项设计工作;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工;5.质量要求:合格;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2 09:00至2023-06-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
变更公告内容: | |||||||||||||||||||||||||||||||||||||||||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6页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至50%设计费,图审合格后支付至90%设计费(收到本次费用后,盖施工图出图章),竣工验收后支付至100%设计费 修改为: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至50%设计费,图审合格后支付至90%设计费,竣工验收后支付至100%设计费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