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黑龙江省鹤岗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工程二期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黑龙江省鹤岗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工程二期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发布时间:2023-06-27 17:4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SGC[GK]*-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工程(二期)(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工程概况更正为:采用全量化方式处置积存渗滤液估算约4-6万立方米(以最终确定的实际需求为准), 尽快降低渗滤液液位,消除生态风险。本项目现阶段提供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为准,无论实际工程量高于或低于估算工程量,结算时均按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载明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60%,本项目无首付款,本项目完成后支付(本项目现阶段提供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为准,无论实际工程量高于或低 于估算工程量,结算时均按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载明单价进行结算。)
2期:支付比例40%,2023年年末支付(本项目现阶段提供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为准,无论实际工程量高于或低于估算工程量,结算时均按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载明单价进行结算。)
3、主要商务要求、符合性审查新增:增容变压器: 本项目实施需增加厂区用电量,由中标单位提供约4000kva( 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增容变压器并承担相应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予以 考虑其成本,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其投标无效。
4、技术标准与要求:第3项新增“注:投标人应在保留主体工艺路线(两级DTRO+MVR+固化)不变的前提下,增加或者优化处理设备规模 以保证2023年9月底前完成约4万立方米(以最终确定的实际需求为准,实际工程量超过4万立方米工期 予以相应顺延)渗滤液。”
5、合同履行期限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9月末前完成4万立方米(以最终确定的实际需求为准,实际工程量超过4万立方米工期予以相应顺延)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并定期对产清水做第三方检测。
6、工程量清单按采购需求进行相应调整,详见附件“更正后工程量清单”
本次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若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8日
本项目同时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
名称: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 (略) 工农区北红旗路18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恒盛 (略)
地址: (略) (略) 香坊区和平路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恒盛 (略)
电话:*
(略) 恒盛 (略)
2023年04月18日
发布时间:2023-06-27 17:4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SGC[GK]*-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工程(二期)(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工程概况更正为:采用全量化方式处置积存渗滤液估算约4-6万立方米(以最终确定的实际需求为准), 尽快降低渗滤液液位,消除生态风险。本项目现阶段提供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为准,无论实际工程量高于或低于估算工程量,结算时均按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载明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60%,本项目无首付款,本项目完成后支付(本项目现阶段提供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为准,无论实际工程量高于或低 于估算工程量,结算时均按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载明单价进行结算。)
2期:支付比例40%,2023年年末支付(本项目现阶段提供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为准,无论实际工程量高于或低于估算工程量,结算时均按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载明单价进行结算。)
3、主要商务要求、符合性审查新增:增容变压器: 本项目实施需增加厂区用电量,由中标单位提供约4000kva( 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增容变压器并承担相应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予以 考虑其成本,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其投标无效。
4、技术标准与要求:第3项新增“注:投标人应在保留主体工艺路线(两级DTRO+MVR+固化)不变的前提下,增加或者优化处理设备规模 以保证2023年9月底前完成约4万立方米(以最终确定的实际需求为准,实际工程量超过4万立方米工期 予以相应顺延)渗滤液。”
5、合同履行期限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9月末前完成4万立方米(以最终确定的实际需求为准,实际工程量超过4万立方米工期予以相应顺延)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并定期对产清水做第三方检测。
6、工程量清单按采购需求进行相应调整,详见附件“更正后工程量清单”
本次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若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8日
本项目同时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
名称: (略) 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 (略) 工农区北红旗路18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恒盛 (略)
地址: (略) (略) 香坊区和平路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恒盛 (略)
电话:*
(略) 恒盛 (略)
2023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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