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6-27 17:2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2019[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渝北区玉峰山镇自来水管网户表改造项目(第二次)补遗通知(二) 各投标人:现将渝北区玉峰山镇自来水管网户表改造项目(第二次)补遗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 投标报价”中“11. 安全生产费 ”内容为:“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略) 水利局办公室文件《 (略) 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渝水办建[2021]1号)的规定,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0%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为2.0%,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0%按实结算”。现将该内容调整为:“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略) 水利局办公室文件《 (略) 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渝水办建[2021]1号)的规定以及渝水办建[2023]8号文件的要求,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为2.5%,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按实结算。” 2、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里面为固定格式,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2.0%无法进行更改,投标人在填报《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进行填报。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原故“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的数字2.0%安全生产费费率的数字不作为评审要求。 3、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00元(含安全生产费), (大写:*佰点击查看>>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 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4、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7月13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与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内容为准,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 标 人: (略) 渝北区玉峰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 (略) 2023年 6月27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6-27 17:2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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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2019[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渝北区玉峰山镇自来水管网户表改造项目(第二次)补遗通知(二) 各投标人:现将渝北区玉峰山镇自来水管网户表改造项目(第二次)补遗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 投标报价”中“11. 安全生产费 ”内容为:“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略) 水利局办公室文件《 (略) 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渝水办建[2021]1号)的规定,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0%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为2.0%,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0%按实结算”。现将该内容调整为:“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略) 水利局办公室文件《 (略) 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渝水办建[2021]1号)的规定以及渝水办建[2023]8号文件的要求,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为2.5%,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按实结算。” 2、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里面为固定格式,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2.0%无法进行更改,投标人在填报《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进行填报。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原故“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的数字2.0%安全生产费费率的数字不作为评审要求。 3、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00元(含安全生产费), (大写:*佰点击查看>>万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 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4、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7月13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与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内容为准,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 标 人: (略) 渝北区玉峰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 (略) 2023年 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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