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北院区道路硬覆盖工程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北院区道路硬覆盖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北院区道路硬覆盖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6-27 至 2023-07-03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魏海峰
(辽宁经济 (略) 北院区道路硬覆盖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336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经济 (略) 北院区道路硬覆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评分细则中:“工程进度计划及进度保障措施”的评分标准原为“现场布置及管理措施”,更正为: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的得6分;内容不完善得4分;存在个别不合理或不可行之处得2分;多处不合理没有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本项目评分细则中:“评分标准”“现场布置管理措施科学完善合理的得5分;内容不完善得3分;存在个别不合理或不可行之处得2分;多处不合理没有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对应的“内容”为空,现更正为现场布置及管理措施。
注:详细信息见更正后的磋商文件,已下载招标的供应商重新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8日 11时5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经济 (略)
地 址: 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三好街54号2028室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爽、任彩侠、魏海峰、李媛媛、盖猛、王秋明、王娜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北院区道路硬覆盖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6-27 至 2023-07-03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魏海峰
(辽宁经济 (略) 北院区道路硬覆盖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336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经济 (略) 北院区道路硬覆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评分细则中:“工程进度计划及进度保障措施”的评分标准原为“现场布置及管理措施”,更正为: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的得6分;内容不完善得4分;存在个别不合理或不可行之处得2分;多处不合理没有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本项目评分细则中:“评分标准”“现场布置管理措施科学完善合理的得5分;内容不完善得3分;存在个别不合理或不可行之处得2分;多处不合理没有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对应的“内容”为空,现更正为现场布置及管理措施。
注:详细信息见更正后的磋商文件,已下载招标的供应商重新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8日 11时5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经济 (略)
地 址: 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三好街54号2028室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爽、任彩侠、魏海峰、李媛媛、盖猛、王秋明、王娜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