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技楼、业务用房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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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技楼、业务用房招标变更

 (略) (略) 门诊医技楼、 (略) 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总则中4投标 (略) 文“4.1.1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包装,技术标和商务标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分别加贴封条,并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投标文件的封套应使用不透明纸张包装,在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并清楚地标记“商务标正本”或“商务标副本”、“技术标正本”或“技术标副本”字样及“2015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启封”(开标日期及时间)的封条。 (略) 应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未按本章第4.1.1 项和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变更为“4.1.1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包装。商务标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分别加贴封条,并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投标文件的封套应使用不透明纸张包装,在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并清楚地标记“商务标正本”或“商务标副本”字样及“2015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启封”(开标日期及时间)的封条。 (略) 应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未按本章第4.1.1 项和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略) * 日  (略) (略) 门诊医技楼、 (略) 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总则中4投标 (略) 文“4.1.1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包装,技术标和商务标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分别加贴封条,并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投标文件的封套应使用不透明纸张包装,在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并清楚地标记“商务标正本”或“商务标副本”、“技术标正本”或“技术标副本”字样及“2015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启封”(开标日期及时间)的封条。 (略) 应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未按本章第4.1.1 项和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变更为“4.1.1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包装。商务标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分别加贴封条,并在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投标文件的封套应使用不透明纸张包装,在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并清楚地标记“商务标正本”或“商务标副本”字样及“2015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启封”(开标日期及时间)的封条。 (略) 应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未按本章第4.1.1 项和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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