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门科技园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纬一路等围墙及孵化园建筑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变更
坎门科技园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纬一路等围墙及孵化园建筑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变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坎门科技园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纬一路等围墙及孵化园建筑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专项债,招标代理为台州正核 (略)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 (略) 坎门科技园区,主要内容为新建围墙、苗木栽植及孵化园两栋建筑改造。新建围墙长度共计1068m。其中利农路248m、利华路477m、纬一路343m。苗木栽植面积190m2,包含凌霄(d3-5 H120-150)288株、三角梅(d3-5 H120-150)180株、麦冬(H20-30)105m2、玉簪(H40-50)85m2。包含两栋建筑外墙涂料翻新3482.84m2、店招牌重新制作366.5m2、台阶花岗岩板拆除恢复220.73m2、2mm厚铝板空调遮罩325m2、空调移机20个、外墙脚手架3929.2m2、垃圾清理外运等。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预算书所包含的工程量(详见招标人预算书)。
2.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元。
2.3招标范围:招标人预算书所包含的全部工程量(详见招标人预算书)。
2.4工期要求:不超过9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职称,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3 投标 (略) 外企业的,须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出之时至 2023年07月07日9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7日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2023年07月07日9时3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07日9时3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乡镇部门小额工程不见面交易信息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坎门科技园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纬一路等围墙及孵化园建筑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专项债,招标代理为台州正核 (略)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 (略) 坎门科技园区,主要内容为新建围墙、苗木栽植及孵化园两栋建筑改造。新建围墙长度共计1068m。其中利农路248m、利华路477m、纬一路343m。苗木栽植面积190m2,包含凌霄(d3-5 H120-150)288株、三角梅(d3-5 H120-150)180株、麦冬(H20-30)105m2、玉簪(H40-50)85m2。包含两栋建筑外墙涂料翻新3482.84m2、店招牌重新制作366.5m2、台阶花岗岩板拆除恢复220.73m2、2mm厚铝板空调遮罩325m2、空调移机20个、外墙脚手架3929.2m2、垃圾清理外运等。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预算书所包含的工程量(详见招标人预算书)。
2.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元。
2.3招标范围:招标人预算书所包含的全部工程量(详见招标人预算书)。
2.4工期要求:不超过9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职称,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3 投标 (略) 外企业的,须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后审,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出之时至 2023年07月07日9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7日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2023年07月07日9时3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07日9时3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乡镇部门小额工程不见面交易信息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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