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区内主次街道环卫作业服务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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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1:原文件中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投标人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现修改为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内容2:原文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更正内容3:原文件中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环境类保护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计12分;具备环境类保护工程师初级职称证书的计6分。(以上证件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现修改为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备人社部门或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计12分;具备人社部门或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环境类初级职称证书的计6分。(以上证件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更正内容4:原文件中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10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及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7月10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3、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10日 9 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现修改为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14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及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7月14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3、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14日 9 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更正日期:2023年6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以上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因本项目为电子标,在更正公告发布之前已获取原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在本公告中重新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未重新获取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暂无附件
更正内容1:原文件中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投标人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现修改为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内容2:原文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更正内容3:原文件中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环境类保护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计12分;具备环境类保护工程师初级职称证书的计6分。(以上证件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现修改为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备人社部门或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计12分;具备人社部门或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环境类初级职称证书的计6分。(以上证件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更正内容4:原文件中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10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及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7月10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3、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10日 9 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现修改为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14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及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7月14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3、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14日 9 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更正日期:2023年6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以上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因本项目为电子标,在更正公告发布之前已获取原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在本公告中重新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未重新获取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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