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庄村20组烘干房含烘干机4组出租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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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庄村20组烘干房含烘干机4组出租招标变更

谢庄村20组烘干房(含烘干机4组)出租
项目编号:*Q*-1
产权类型: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交易期限:1年
乡镇(街道):孙庄街道
村(社区):谢庄村
组别:20组
公示日期:2023-06-28

产权信息
登记日期:2023-06-21
所有权人:海安军鹏农地股份合作社权证编号:权证年限:
是否续租:否
项目描述:谢庄村20组烘干房(含烘干机4组)出租。交易底价58000元/年,不含税,租期1年。以上承租期间汽油费由承租方自行负担,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的安全维护、设施修缮,并承担维护修缮费用。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生产安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租赁期内,由承租方人员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承当,由于承租方事故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责任由承租方承当。承租方需要维持机器设备各零部件结构完整,不得改装机器设备。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租赁的资产;承租方用途须合法,且不得改变既定的租赁用途;租金按年度缴纳,第一年租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以后每年提前一次性缴纳下一年租金。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地震等),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协商履约事宜或终止合同事宜。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动或承租方租赁的资产被国家征(占)用、村集体公益事业等因素,需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不动产及烘干机归出租方。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减免当年部分租金,出租方不再给承租方其他补偿。承租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总额的10%。中标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报名人需有村提供的报名资格确认书并提供征信报告并作为项目所需附件材料上传。报名人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和项目情况,未自行踏勘现场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项目的情况的确认,责任自负。报名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以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踏勘现场联系人:吉英华,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6541。
交易面积:200平方米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使用权人:海安军鹏农地股份合作社权证名称:权属类型:集体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他项权利人:
项目审查信息项目审查表:项目审查表 (1).jpg项目审查表 (2).jpg项目审查表 (3).jpg项目审查表 (4).jpg项目审查表 (5).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村民代表意见.jpg

转让人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海安军鹏农地股份合作社
联系人:张银军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交易期限:1年
标段描述:谢庄村20组烘干房(含烘干机4组)出租。交易底价58000元/年,不含税,租期1年。以上承租期间汽油费由承租方自行负担,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的安全维护、设施修缮,并承担维护修缮费用。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生产安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租赁期内,由承租方人员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承当,由于承租方事故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责任由承租方承当。承租方需要维持机器设备各零部件结构完整,不得改装机器设备。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租赁的资产;承租方用途须合法,且不得改变既定的租赁用途;租金按年度缴纳,第一年租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以后每年提前一次性缴纳下一年租金。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地震等),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协商履约事宜或终止合同事宜。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动或承租方租赁的资产被国家征(占)用、村集体公益事业等因素,需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不动产及烘干机归出租方。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减免当年部分租金,出租方不再给承租方其他补偿。承租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总额的10%。中标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报名人需有村提供的报名资格确认书并提供征信报告并作为项目所需附件材料上传。报名人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和项目情况,未自行踏勘现场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项目的情况的确认,责任自负。报名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以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踏勘现场联系人:吉英华,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6541。
交易面积:200平方米
报名费:¥0
保证金:¥58000
交易底价:小写0元
交易方式:在线自由竞价 正向成交缴款方式:转账汇款
成交情况:流标
谢庄村20组烘干房(含烘干机4组)出租
项目编号:*Q*-1
产权类型: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交易期限:1年
乡镇(街道):孙庄街道
村(社区):谢庄村
组别:20组
公示日期:2023-06-28

产权信息
登记日期:2023-06-21
所有权人:海安军鹏农地股份合作社权证编号:权证年限:
是否续租:否
项目描述:谢庄村20组烘干房(含烘干机4组)出租。交易底价58000元/年,不含税,租期1年。以上承租期间汽油费由承租方自行负担,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的安全维护、设施修缮,并承担维护修缮费用。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生产安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租赁期内,由承租方人员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承当,由于承租方事故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责任由承租方承当。承租方需要维持机器设备各零部件结构完整,不得改装机器设备。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租赁的资产;承租方用途须合法,且不得改变既定的租赁用途;租金按年度缴纳,第一年租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以后每年提前一次性缴纳下一年租金。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地震等),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协商履约事宜或终止合同事宜。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动或承租方租赁的资产被国家征(占)用、村集体公益事业等因素,需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不动产及烘干机归出租方。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减免当年部分租金,出租方不再给承租方其他补偿。承租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总额的10%。中标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报名人需有村提供的报名资格确认书并提供征信报告并作为项目所需附件材料上传。报名人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和项目情况,未自行踏勘现场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项目的情况的确认,责任自负。报名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以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踏勘现场联系人:吉英华,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6541。
交易面积:200平方米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使用权人:海安军鹏农地股份合作社权证名称:权属类型:集体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他项权利人:
项目审查信息项目审查表:项目审查表 (1).jpg项目审查表 (2).jpg项目审查表 (3).jpg项目审查表 (4).jpg项目审查表 (5).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村民代表意见.jpg

转让人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海安军鹏农地股份合作社
联系人:张银军
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交易期限:1年
标段描述:谢庄村20组烘干房(含烘干机4组)出租。交易底价58000元/年,不含税,租期1年。以上承租期间汽油费由承租方自行负担,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的安全维护、设施修缮,并承担维护修缮费用。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生产安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租赁期内,由承租方人员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承当,由于承租方事故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责任由承租方承当。承租方需要维持机器设备各零部件结构完整,不得改装机器设备。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租赁的资产;承租方用途须合法,且不得改变既定的租赁用途;租金按年度缴纳,第一年租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以后每年提前一次性缴纳下一年租金。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地震等),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协商履约事宜或终止合同事宜。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动或承租方租赁的资产被国家征(占)用、村集体公益事业等因素,需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不动产及烘干机归出租方。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减免当年部分租金,出租方不再给承租方其他补偿。承租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总额的10%。中标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报名人需有村提供的报名资格确认书并提供征信报告并作为项目所需附件材料上传。报名人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和项目情况,未自行踏勘现场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项目的情况的确认,责任自负。报名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以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踏勘现场联系人:吉英华,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6541。
交易面积:200平方米
报名费:¥0
保证金:¥58000
交易底价:小写0元
交易方式:在线自由竞价 正向成交缴款方式:转账汇款
成交情况: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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