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办公区室内空气净化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澄清与修改二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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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办公区室内空气净化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澄清与修改二次-变更

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办公区室内空气净化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澄清与修改(二次)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AT*

项目名称: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办公区室内空气净化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投标人:

我司代理的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办公区室内空气净化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3AT*),现针对询比采购文件作如下说明澄清:

1、询比采购文件“采购范围及有关要求”:本次室内空气净化综合治理,治理区域建筑面积暂定32877平方米,全面积治理。治理完毕后达到 GB 50325-2020(一类建筑)验收合格标准,并经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取得符合GB 50325-2020(一类建筑)验收合格标准的检测报告(每层检测约不少于6个点位,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随机楼层随机点位进行复测,如出现任意一处不合格,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返工直至检测合格,涉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采购人在复测时,每层随机抽检不少于3个点位。请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综合单价。

2、询比采购文件P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履约担保:成交价的5%,采用转账或银行保函等形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复测合格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询比采购文件中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此更正视同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供应商及时查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北京路8号

联系方式:贺工

联系方式:055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8室

联系方式:缪工

联系电话:0551-*,*

日期:2023年6月29日

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办公区室内空气净化综合治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AT*

项目名称: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办公区室内空气净化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原询比文件P24采购范围及有关要求第3条验收标准“根据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按照GB 50325-2020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验收。”变更为“严格按照国家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施工,达到 GB 50325-2020 (一类建筑)验收合格标准,并经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取得符合 GB 50325-2020(一类建筑) 验收合格标准的检测报告,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随机楼层随机点位进行复测,如出现任意一处不合格,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返工直至检测合格,涉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此更正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供应商及时查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北京路8号

联系方式:贺工

联系方式:055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8室

联系方式:缪工

联系电话:0551-*,*

,合肥

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办公区室内空气净化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澄清与修改(二次)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AT*

项目名称: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办公区室内空气净化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各投标人:

我司代理的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办公区室内空气净化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3AT*),现针对询比采购文件作如下说明澄清:

1、询比采购文件“采购范围及有关要求”:本次室内空气净化综合治理,治理区域建筑面积暂定32877平方米,全面积治理。治理完毕后达到 GB 50325-2020(一类建筑)验收合格标准,并经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取得符合GB 50325-2020(一类建筑)验收合格标准的检测报告(每层检测约不少于6个点位,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随机楼层随机点位进行复测,如出现任意一处不合格,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返工直至检测合格,涉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采购人在复测时,每层随机抽检不少于3个点位。请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综合单价。

2、询比采购文件P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履约担保:成交价的5%,采用转账或银行保函等形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复测合格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询比采购文件中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此更正视同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供应商及时查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北京路8号

联系方式:贺工

联系方式:055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8室

联系方式:缪工

联系电话:0551-*,*

日期:2023年6月29日

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办公区室内空气净化综合治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AT*

项目名称: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办公区室内空气净化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原询比文件P24采购范围及有关要求第3条验收标准“根据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按照GB 50325-2020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验收。”变更为“严格按照国家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施工,达到 GB 50325-2020 (一类建筑)验收合格标准,并经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取得符合 GB 50325-2020(一类建筑) 验收合格标准的检测报告,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随机楼层随机点位进行复测,如出现任意一处不合格,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返工直至检测合格,涉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此更正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供应商及时查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北京路8号

联系方式:贺工

联系方式:055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8室

联系方式:缪工

联系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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