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佳华制氢一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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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佳华制氢一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河钢(佳华)制氢一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河钢(佳华)制氢一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佳华)制氢一期项目工程监理已由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河世纪氢源(河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大河世纪氢源(河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 (略) 海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计划建设规模:30000Nm3/h的制氢工厂:一期制氢规模:10000Nm3/h,二期制氢规模:10000Nm3/h,三期制氢规模:10000Nm3/h。建设内容:河钢(佳华)制氢一期项目三期总体设计及河钢(佳华)一期10000Nm3/h制氢项目的设计、设备与材料供应、工程建设、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含压缩机)、配套公辅、设备调试、系统投产及相关技术服务。其中购置设备入场前监造由招标人负责,不在服务范围内。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图设计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至竣工验收结束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资不抵债情况
3.1.4信誉要求: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冶炼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9 09:00至2023-07-05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招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http://**:8099/CTFront/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9 09:00:00,地点为 现场递交, (略) 工农路4 (略) (略) 会议中心开标室(电子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官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河世纪氢源(河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唐山海港开发区海港大路东侧、港欣街北侧港兴工贸1号展销厅 地址: (略) 工农路486号
邮编:

邮编: *
联系人:

何江,韩会峰

联系人: 兰广伟、张学诚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031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com
网址:

网址: http://**:8099/CTFront/default.aspx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变更公告内容:

河钢(佳华)制氢一期项目工程监理

更正公告(01)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一、原公告日期:2023年6月29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6月29日。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资不抵债情况;

更正为: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资不抵债情况。

其他内容不变。

(略) (略)

2023年6月29日

河钢(佳华)制氢一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河钢(佳华)制氢一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佳华)制氢一期项目工程监理已由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河世纪氢源(河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大河世纪氢源(河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 (略) 海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计划建设规模:30000Nm3/h的制氢工厂:一期制氢规模:10000Nm3/h,二期制氢规模:10000Nm3/h,三期制氢规模:10000Nm3/h。建设内容:河钢(佳华)制氢一期项目三期总体设计及河钢(佳华)一期10000Nm3/h制氢项目的设计、设备与材料供应、工程建设、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含压缩机)、配套公辅、设备调试、系统投产及相关技术服务。其中购置设备入场前监造由招标人负责,不在服务范围内。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图设计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至竣工验收结束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资不抵债情况
3.1.4信誉要求: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冶炼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29 09:00至2023-07-05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招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http://**:8099/CTFront/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9 09:00:00,地点为 现场递交, (略) 工农路4 (略) (略) 会议中心开标室(电子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官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河世纪氢源(河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唐山海港开发区海港大路东侧、港欣街北侧港兴工贸1号展销厅 地址: (略) 工农路486号
邮编:

邮编: *
联系人:

何江,韩会峰

联系人: 兰广伟、张学诚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031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com
网址:

网址: http://**:8099/CTFront/default.aspx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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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河钢(佳华)制氢一期项目工程监理

更正公告(01)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一、原公告日期:2023年6月29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6月29日。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资不抵债情况;

更正为: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资不抵债情况。

其他内容不变。

(略) (略)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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