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数字纪检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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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数字纪检项目变更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2023年数字纪检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搭建“1+3+N”智慧监督平台,建设纪检办公平台、综合数据平台和业务监督平台,来实现对业务流程跟踪和数据汇总。纪检业务平台主要实现纪检相关业务从“线下”到“线上”的转化,规范业务流程;纪检数据平台主要通过纪检业务平台,获取数据,形成相应数据库,最终以服务的形式,供需求部门进行查询、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智慧监督平台通过对公车管理、督查督办、路产理赔、财务共享、行政综合、招标采购、合同管理、预警管理、预警规则模块监督业务的数据统一管理和数据分析,实现相应监督业务规则的转化。

2、采购内容和范围:标段划分1标段,涵盖本项目所有内容。

3、t计划工期:合同签订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服务期限:

4、¨施工质量目标: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t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实现相关业务系统数据的接入。

(2)建立数据标准,通过数据梳理形成各类数据库。

(3)对各类主题数据库提供对外数据服务。

(4)未经采购方批准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组主要成员。

5、其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t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 (略)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t(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实施项目未发生纠纷或未存在不良记录,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t(2)业绩要求:自2019年起有3个(含)以上的大数据软件、驾驶舱、业务系统软件类开发类项目经验,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合同主体须与投标人一致)及验收报告或证明材料或质量证明文件。

¨(3)项目负责人要求:

t(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t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6月27日10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6月2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时00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6月21日10时00分。

6、其他要求:(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浙江沪杭 (略)

地 址: (略) 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9 6718 5882

监督部门:驻杭州北管理中心纪检组

地 址: (略) 余杭区天目山西路(荆山岭)杭州西收费站入口

电 话: 139 5598 1281

采购人:(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2023年数字纪检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搭建“1+3+N”智慧监督平台,建设纪检办公平台、综合数据平台和业务监督平台,来实现对业务流程跟踪和数据汇总。纪检业务平台主要实现纪检相关业务从“线下”到“线上”的转化,规范业务流程;纪检数据平台主要通过纪检业务平台,获取数据,形成相应数据库,最终以服务的形式,供需求部门进行查询、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智慧监督平台通过对公车管理、督查督办、路产理赔、财务共享、行政综合、招标采购、合同管理、预警管理、预警规则模块监督业务的数据统一管理和数据分析,实现相应监督业务规则的转化。

2、采购内容和范围:标段划分1标段,涵盖本项目所有内容。

3、t计划工期:合同签订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服务期限:

4、¨施工质量目标: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t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实现相关业务系统数据的接入。

(2)建立数据标准,通过数据梳理形成各类数据库。

(3)对各类主题数据库提供对外数据服务。

(4)未经采购方批准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组主要成员。

5、其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t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 (略)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t(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实施项目未发生纠纷或未存在不良记录,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t(2)业绩要求:自2019年起有3个(含)以上的大数据软件、驾驶舱、业务系统软件类开发类项目经验,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合同主体须与投标人一致)及验收报告或证明材料或质量证明文件。

¨(3)项目负责人要求:

t(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t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6月27日10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6月2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时00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6月21日10时00分。

6、其他要求:(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浙江沪杭 (略)

地 址: (略) 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9 6718 5882

监督部门:驻杭州北管理中心纪检组

地 址: (略) 余杭区天目山西路(荆山岭)杭州西收费站入口

电 话: 139 5598 1281

采购人:(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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