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灌云县规划环评及项目环评技术评估服务采购的公告
关于灌云县规划环评及项目环评技术评估服务采购的公告
发稿时间 :2023-06-29
澄清通知
各供应商:
灌云县规划环评及项目环评技术评估服务采购,现对采购文件澄清如下:
采购文件中第二章磋商须知中新增第七条:解释权及政策功能的相关描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其余内容不变。
江苏伟之达 (略)
2023年6月29日
附件一:
七、有关事宜:
1、解释权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磋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政策功能
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该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企业,也不适用《办法》。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本项目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略)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略)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特别提醒:本次采购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供应商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响应格式与采购文件中的响应文件格式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制一份响应文件资料添加在上传的响应文件其他材料中。如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发稿时间 :2023-06-29
澄清通知
各供应商:
灌云县规划环评及项目环评技术评估服务采购,现对采购文件澄清如下:
采购文件中第二章磋商须知中新增第七条:解释权及政策功能的相关描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其余内容不变。
江苏伟之达 (略)
2023年6月29日
附件一:
七、有关事宜:
1、解释权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磋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政策功能
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该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企业,也不适用《办法》。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本项目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略)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略)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特别提醒:本次采购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供应商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响应格式与采购文件中的响应文件格式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制一份响应文件资料添加在上传的响应文件其他材料中。如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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