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年等径杆物资和拆除及搬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失败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年等径杆物资和拆除及搬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失败公示

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3-2025年等径杆物资和拆除及搬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失败公示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2023-2025年等径杆物资和拆除及搬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05-10-04A-2023-D-D10650

二、项目名称: (略) 2023-2025年等径杆物资和拆除及搬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3年06月28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5】名投标人参与投标,根据评审结果:

中国通信建 (略) 未具备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等径杆(18米或24米)或者水泥杆(9米或12米)的有效检测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初步评审表“检测报告”条款。

(略) 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使用有效期失效,不符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 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3号)》规定及招标文件第三章初步评审表“项目负责人”条款。

(略) 未具备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等径杆(18米或24米)或者水泥杆(9米或12米)的有效检测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初步评审表“检测报告”条款。

本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经评标委员会判定,本项目明显缺乏竞争,否决所有投标,本项目招标失败。

六、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七、公示期: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3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 郑泽燕 (招标代理) 联系方式: *

王经理 (业主代表) 联系方式: 0591-*

异议接收邮箱:【*@*39.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

2023年6月29日

,福建

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3-2025年等径杆物资和拆除及搬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失败公示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2023-2025年等径杆物资和拆除及搬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05-10-04A-2023-D-D10650

二、项目名称: (略) 2023-2025年等径杆物资和拆除及搬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3年06月28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5】名投标人参与投标,根据评审结果:

中国通信建 (略) 未具备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等径杆(18米或24米)或者水泥杆(9米或12米)的有效检测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初步评审表“检测报告”条款。

(略) 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使用有效期失效,不符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 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3号)》规定及招标文件第三章初步评审表“项目负责人”条款。

(略) 未具备CNAS或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等径杆(18米或24米)或者水泥杆(9米或12米)的有效检测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初步评审表“检测报告”条款。

本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经评标委员会判定,本项目明显缺乏竞争,否决所有投标,本项目招标失败。

六、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七、公示期: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3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 郑泽燕 (招标代理) 联系方式: *

王经理 (业主代表) 联系方式: 0591-*

异议接收邮箱:【*@*39.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

2023年6月29日

,福建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