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办公室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类法律文件法务审核合作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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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类法律文件法务审核合作项目(项目编号:TJBHGP-TEDA-2023-01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JBHGP-TEDA-2023-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类法律文件法务审核合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6-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本项目磋商文件中付款方式修改为“每次验收后支付相应款项,须*方提供等额发票,具体支付如下: 1.第一包:制造业项目招商类协议法务工作:起草、审核、修改制造业招商项目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达到20件且服务期满3个月后,支付合同额的20%;起草、审核、修改制造业招商项目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60件且服务期满8个月后,支付合同额的40%;起草、审核、修改制造业招商项目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100件且服务期满后,支付剩余款项;如起草、审核、修改制造业招商项目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60件但未达到100件,于服务期满后按剩余款项与实际审件量的比例关系支付剩余款项; 2.第二包:服务业项目招商类协议法务工作:起草、审核、修改服务业项目招商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达到27件且服务期满3个月后,支付合同额的20%;起草、审核、修改服务业项目招商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81件且服务期满8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起草、审核、修改服务业项目招商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135件且服务期满后,支付剩余款项;如起草、审核、修改服务业项目招商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81件但未达到135件,按剩余款项与实际审件量的比例关系支付剩余款项; 3.第三包:重大项目及其他综合业务协议法务工作:起草、审核、修改重大项目及其他综合业务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达到19件且服务期满3个月后,支付合同额20%;起草、审核、修改重大项目及其他综合业务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57件且服务期满8个月后,支付合同额的40%;起草、审核、修改重大项目及其他综合业务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95件且服务期满后,支付剩余款项;如起草、审核、修改重大项目及其他综合业务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57件但未达到95件,按剩余款项与实际审件量的比例关系支付剩余款项。”。 (2)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均修改为:2023年7月5日上午9点30分。 更正日期:2023-06-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5日 09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融义路1352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滨海 (略)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超 电 话:022-*转6698 企业邮箱:*@*63.com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滨海 (略) 2023年6月29日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类法律文件法务审核合作项目(项目编号:TJBHGP-TEDA-2023-01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JBHGP-TEDA-2023-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类法律文件法务审核合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6-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本项目磋商文件中付款方式修改为“每次验收后支付相应款项,须*方提供等额发票,具体支付如下: 1.第一包:制造业项目招商类协议法务工作:起草、审核、修改制造业招商项目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达到20件且服务期满3个月后,支付合同额的20%;起草、审核、修改制造业招商项目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60件且服务期满8个月后,支付合同额的40%;起草、审核、修改制造业招商项目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100件且服务期满后,支付剩余款项;如起草、审核、修改制造业招商项目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60件但未达到100件,于服务期满后按剩余款项与实际审件量的比例关系支付剩余款项; 2.第二包:服务业项目招商类协议法务工作:起草、审核、修改服务业项目招商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达到27件且服务期满3个月后,支付合同额的20%;起草、审核、修改服务业项目招商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81件且服务期满8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起草、审核、修改服务业项目招商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135件且服务期满后,支付剩余款项;如起草、审核、修改服务业项目招商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81件但未达到135件,按剩余款项与实际审件量的比例关系支付剩余款项; 3.第三包:重大项目及其他综合业务协议法务工作:起草、审核、修改重大项目及其他综合业务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达到19件且服务期满3个月后,支付合同额20%;起草、审核、修改重大项目及其他综合业务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57件且服务期满8个月后,支付合同额的40%;起草、审核、修改重大项目及其他综合业务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95件且服务期满后,支付剩余款项;如起草、审核、修改重大项目及其他综合业务相关协议、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件累计达到57件但未达到95件,按剩余款项与实际审件量的比例关系支付剩余款项。”。 (2)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均修改为:2023年7月5日上午9点30分。 更正日期:2023-06-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5日 09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融义路1352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滨海 (略)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超 电 话:022-*转6698 企业邮箱:*@*63.com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滨海 (略) 2023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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