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卫生健康局补充购置基层医疗机构防疫物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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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卫生健康局补充购置基层医疗机构防疫物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补充购置基层医疗机构防疫物资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MZB2023-015

项目名称:补充购置基层医疗机构防疫物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2,03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补充购置基层医疗机构防疫物资):

合同包预算金额:732,03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32,03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空气消毒机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11,400.00

11,400.00

1-2

其他医疗设备

除颤仪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26,400.00

26,400.00

1-3

其他医疗设备

制氧机

2(个)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

8,000.00

1-4

其他医疗设备

吸痰器

7(个)

详见采购文件

3,850.00

3,850.00

1-5

其他医疗设备

注射器泵

7(台)

详见采购文件

23,100.00

23,100.00

1-6

其他医疗设备

紫外线灯/车

52(个)

详见采购文件

15,600.00

15,600.00

1-7

其他医疗设备

制氧机

149(台)

详见采购文件

596,000.00

596,000.00

1-8

其他医疗设备

雾化器

149(个)

详见采购文件

47,680.00

47,6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补充购置基层医疗机构防疫物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补充购置基层医疗机构防疫物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消毒产品需提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3日至2023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7月25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知

(1)报名须知: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供应商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或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后果自负。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3)请各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 (略) 石泉县城关镇春潮北广场政务大厅13楼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泰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凤城五路世融嘉轩5号楼27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张工

电话:029-*

陕西华泰 (略)

2023年06月30日

项目概况

补充购置基层医疗机构防疫物资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MZB2023-015

项目名称:补充购置基层医疗机构防疫物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2,03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补充购置基层医疗机构防疫物资):

合同包预算金额:732,03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32,03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空气消毒机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11,400.00

11,400.00

1-2

其他医疗设备

除颤仪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26,400.00

26,400.00

1-3

其他医疗设备

制氧机

2(个)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

8,000.00

1-4

其他医疗设备

吸痰器

7(个)

详见采购文件

3,850.00

3,850.00

1-5

其他医疗设备

注射器泵

7(台)

详见采购文件

23,100.00

23,100.00

1-6

其他医疗设备

紫外线灯/车

52(个)

详见采购文件

15,600.00

15,600.00

1-7

其他医疗设备

制氧机

149(台)

详见采购文件

596,000.00

596,000.00

1-8

其他医疗设备

雾化器

149(个)

详见采购文件

47,680.00

47,6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补充购置基层医疗机构防疫物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补充购置基层医疗机构防疫物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消毒产品需提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3日至2023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7月25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知

(1)报名须知: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

(2)供应商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或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后果自负。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3)请各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 (略) 石泉县城关镇春潮北广场政务大厅13楼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泰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凤城五路世融嘉轩5号楼27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张工

电话:029-*

陕西华泰 (略)

2023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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