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主校区、音乐水产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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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主校区、音乐水产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集美大学主校区、音乐水产校区物业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调整

更正内容:

各有关投标人:

现对集美大学主校区、音乐水产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X[GK]*)的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内容更正,具体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评标标准技术项1-21项目现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保洁、绿化人员进行评价:①至少有三人持有垃圾分类的相关证书;②至少有三人持有花卉园艺或其他绿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每符合1项得1分,满分2分。【注:投标人在提供投标人单位为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必要的说明,视为社保资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需提供相关人员以下资料有效复印件:①身份证有效复印件;②其他相关证书有效复印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评标标准技术项1-22项目现更正为:“物资设备保障: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进行评价 (《基本物资设备配置要求》以外的设备,可根据现场勘查情况,提供与基本物资配置要求清单不同型号规格但更利于项目实施的设备,并说明原因):①8吨或以上清洗车(洒水车)1辆,②8吨或以上道路清扫车1辆,③垃圾清运车1辆,④4座或以上保安巡逻车3辆,⑤12米或以上高空升降平台1辆,⑥5吨或以上吸污车1辆。【说明:(1)序号①②③⑥属于自有设备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相应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扫描件并承诺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上进行查验;属于租赁的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应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及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出租人一致;若向制造厂商租赁的车辆无法提供购买发票的,租赁合同出租人须为车辆制造厂商)扫描件并承诺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上进行查验;(2)序号④⑤属于自有设备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相应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扫描件并承诺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上进行查验;属于租赁的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应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及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出租人一致;若向制造厂商租赁无法提供购买发票的,租赁合同出租人须为制造厂商)扫描件并承诺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上进行查验;】满足要求的得3分;未按上述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评标标准技术项1-23项目现更正为:“投标人具有以下应急车辆:高压清洗车、下水道疏通车、道路养护车、排水抢险车(总质量≥15000KG)、压缩式垃圾车,每提供一款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说明:属于自有设备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相应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扫描件;属于租赁的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应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及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出租人一致;若向制造厂商租赁的车辆无法提供购买发票的,租赁合同出租人须为车辆制造厂商)扫描件。并承诺学校需要时30分钟到现场,否则不得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三)其它要求”中序号9、条款,现更正为:“9、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设备包含:(《基本物资设备配置要求》以外的设备,可根据现场勘查情况,提供与基本物资配置要求清单不同型号规格但更利于项目实施的设备,并说明原因):①8吨或以上清洗车(洒水车)1辆,②8吨或以上道路清扫车1辆,③垃圾清运车1辆,④4座或以上保安巡逻车3辆,⑤12米或以上高空升降平台1辆,⑥5吨或以上吸污车1辆。【说明:(1)序号①②③⑥属于自有设备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相应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扫描件并承诺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上进行查验;属于租赁的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应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及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出租人一致;若向制造厂商租赁的车辆无法提供购买发票的,租赁合同出租人须为车辆制造厂商)扫描件并承诺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上进行查验;(2)序号④⑤属于自有设备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相应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扫描件并承诺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上进行查验;属于租赁的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应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及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出租人一致;若向制造厂商租赁无法提供购买发票的,租赁合同出租人须为制造厂商)扫描件并承诺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上进行查验;】”。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三)其它要求”中序号10、条款,现更正为:“10、投标人具有以下应急车辆:高压清洗车、下水道疏通车、道路养护车、排水抢险车(总质量≥15000KG)、压缩式垃圾车;属于自有设备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相应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扫描件;属于租赁的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应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及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出租人一致;若向制造厂商租赁的车辆无法提供购买发票的,租赁合同出租人须为车辆制造厂商)扫描件。并承诺学校需要时30分钟到现场”。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说明:本更正公告内容与第一次更正公告内容一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方信收标窗口,收标窗口: (略) 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东侧收标处6号收标窗口,如有变动,则以发布大厅显示屏最终显示的方信窗口信息为准。

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 (略) 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集美大学

地址: (略) 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 (略)

地址: (略) 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

联系方式:0592-*、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小姐、纪先生

电话:0592-*、0592-*

厦门 (略)

2023年07月0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集美大学主校区、音乐水产校区物业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调整

更正内容:

各有关投标人:

现对集美大学主校区、音乐水产校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X[GK]*)的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内容更正,具体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评标标准技术项1-21项目现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保洁、绿化人员进行评价:①至少有三人持有垃圾分类的相关证书;②至少有三人持有花卉园艺或其他绿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每符合1项得1分,满分2分。【注:投标人在提供投标人单位为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当月新成立的企业尚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必要的说明,视为社保资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需提供相关人员以下资料有效复印件:①身份证有效复印件;②其他相关证书有效复印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评标标准技术项1-22项目现更正为:“物资设备保障: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进行评价 (《基本物资设备配置要求》以外的设备,可根据现场勘查情况,提供与基本物资配置要求清单不同型号规格但更利于项目实施的设备,并说明原因):①8吨或以上清洗车(洒水车)1辆,②8吨或以上道路清扫车1辆,③垃圾清运车1辆,④4座或以上保安巡逻车3辆,⑤12米或以上高空升降平台1辆,⑥5吨或以上吸污车1辆。【说明:(1)序号①②③⑥属于自有设备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相应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扫描件并承诺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上进行查验;属于租赁的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应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及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出租人一致;若向制造厂商租赁的车辆无法提供购买发票的,租赁合同出租人须为车辆制造厂商)扫描件并承诺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上进行查验;(2)序号④⑤属于自有设备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相应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扫描件并承诺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上进行查验;属于租赁的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应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及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出租人一致;若向制造厂商租赁无法提供购买发票的,租赁合同出租人须为制造厂商)扫描件并承诺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上进行查验;】满足要求的得3分;未按上述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的评标标准技术项1-23项目现更正为:“投标人具有以下应急车辆:高压清洗车、下水道疏通车、道路养护车、排水抢险车(总质量≥15000KG)、压缩式垃圾车,每提供一款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说明:属于自有设备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相应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扫描件;属于租赁的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应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及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出租人一致;若向制造厂商租赁的车辆无法提供购买发票的,租赁合同出租人须为车辆制造厂商)扫描件。并承诺学校需要时30分钟到现场,否则不得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三)其它要求”中序号9、条款,现更正为:“9、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设备包含:(《基本物资设备配置要求》以外的设备,可根据现场勘查情况,提供与基本物资配置要求清单不同型号规格但更利于项目实施的设备,并说明原因):①8吨或以上清洗车(洒水车)1辆,②8吨或以上道路清扫车1辆,③垃圾清运车1辆,④4座或以上保安巡逻车3辆,⑤12米或以上高空升降平台1辆,⑥5吨或以上吸污车1辆。【说明:(1)序号①②③⑥属于自有设备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相应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扫描件并承诺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上进行查验;属于租赁的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应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及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出租人一致;若向制造厂商租赁的车辆无法提供购买发票的,租赁合同出租人须为车辆制造厂商)扫描件并承诺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上进行查验;(2)序号④⑤属于自有设备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相应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扫描件并承诺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上进行查验;属于租赁的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应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及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出租人一致;若向制造厂商租赁无法提供购买发票的,租赁合同出租人须为制造厂商)扫描件并承诺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index.html)上进行查验;】”。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三)其它要求”中序号10、条款,现更正为:“10、投标人具有以下应急车辆:高压清洗车、下水道疏通车、道路养护车、排水抢险车(总质量≥15000KG)、压缩式垃圾车;属于自有设备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相应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扫描件;属于租赁的需同时提供设备图片、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应覆盖整个项目服务期)及购买发票(内容应体现设备名称,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出租人一致;若向制造厂商租赁的车辆无法提供购买发票的,租赁合同出租人须为车辆制造厂商)扫描件。并承诺学校需要时30分钟到现场”。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说明:本更正公告内容与第一次更正公告内容一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方信收标窗口,收标窗口: (略) 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东侧收标处6号收标窗口,如有变动,则以发布大厅显示屏最终显示的方信窗口信息为准。

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 (略) 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集美大学

地址: (略) 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 (略)

地址: (略) 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

联系方式:0592-*、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小姐、纪先生

电话:0592-*、0592-*

厦门 (略)

2023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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