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林州市采桑镇冷库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22年林州市采桑镇冷库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 (略) 采桑镇冷库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林财磋商采购-2022-CS14
项目名称:20 (略) 采桑镇冷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总投资:*.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更正信息
1.原文件内: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生产)的货物(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变更为: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生产)的货物(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原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空白处打“/”,响应文件必须附此页)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注:1.若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微型企业,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略) 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进行核定。 3.对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评标价格扣除按财库[2011]181 号文件中最低比例 6%扣除。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及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变更为:
中小企业声明函 (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空白处打“/”,响应文件必须附此页)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无须提供。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三、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略) · (略) )》上发布。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采桑镇人民政府
信用代码:*51X
联系人:王树旗
电 话:*
地址: (略) 采桑镇
2.采购代理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林州分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9FWWD95X
联 系 人:刘萌萌
电 话:*
地点: (略) 鑫泽园小区东门南10米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72-*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树旗
电 话:*
发布人:河南 (略) 林州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2 年 4 月 1 日
20 (略) 采桑镇冷库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林财磋商采购-2022-CS14
项目名称:20 (略) 采桑镇冷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总投资:*.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质量标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更正信息
1.原文件内: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生产)的货物(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变更为: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生产)的货物(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原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空白处打“/”,响应文件必须附此页)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注:1.若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微型企业,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略) 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进行核定。 3.对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评标价格扣除按财库[2011]181 号文件中最低比例 6%扣除。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及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变更为:
中小企业声明函 (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空白处打“/”,响应文件必须附此页)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无须提供。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三、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略) · (略) )》上发布。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采桑镇人民政府
信用代码:*51X
联系人:王树旗
电 话:*
地址: (略) 采桑镇
2.采购代理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林州分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9FWWD95X
联 系 人:刘萌萌
电 话:*
地点: (略) 鑫泽园小区东门南10米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72-*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树旗
电 话:*
发布人:河南 (略) 林州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2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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