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5GW高效单晶硅电池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答疑纪要-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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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5GW高效单晶硅电池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答疑纪要-招标/资审公告

东山5GW高效单晶硅电池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发布时间:2023-07-03 20: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东山5GW高效单晶硅电池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补充通知

1、本项目总平图、规划图已上传至招投标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2节须知正文3.1.1 资格文件应包括内容与投标格式中资格文件的内容一致。

3、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二、答疑

1、招标文件中P11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编号无信息,项目的招标编号是否是招标文件封面的招标项目编号:E*0001? 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中各单位盖章后,投标人盖章处是否加盖单位章? 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里授权委托书(如有)中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各家联合体成员不用再授权给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

答:

回复(1)是,本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0001。

回复(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中各单位盖章后,投标人盖章处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回复(3)是,授权委托书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无须再由联合体成员授权。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符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日期:2023年07月03日


东山5GW高效单晶硅电池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发布时间:2023-07-03 20: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东山5GW高效单晶硅电池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补充通知

1、本项目总平图、规划图已上传至招投标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2节须知正文3.1.1 资格文件应包括内容与投标格式中资格文件的内容一致。

3、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二、答疑

1、招标文件中P11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编号无信息,项目的招标编号是否是招标文件封面的招标项目编号:E*0001? 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中各单位盖章后,投标人盖章处是否加盖单位章? 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里授权委托书(如有)中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各家联合体成员不用再授权给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

答:

回复(1)是,本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0001。

回复(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中各单位盖章后,投标人盖章处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回复(3)是,授权委托书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无须再由联合体成员授权。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符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日期:2023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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