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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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 年 7 月 24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及证明材料送达我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或单位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嵩明县城玉馨路1号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2楼

联系电话:0871-*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四营乡四营新大街

将原不动产权证:云(2018)嵩明县不动产权第*号的登记土地面积175.1㎡更正为土地面积78.88㎡。



公告单位: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4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 年 7 月 24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及证明材料送达我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或单位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嵩明县城玉馨路1号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2楼

联系电话:0871-*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更正内容

备注

1

四营乡四营新大街

将原不动产权证:云(2018)嵩明县不动产权第*号的登记土地面积175.1㎡更正为土地面积78.88㎡。



公告单位: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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