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心通江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通江县2023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通江县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心通江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通江县2023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通江县2023*生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5.3.2.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现更正为:(1) (略) /分支机构参加。(2)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以及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略) /分支机构的,提供分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派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或组织负责人的,应提供派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现更正为:提供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责表、利润表)或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要求资信证明的出具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90日内)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 (略) 章程。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07 09:00:00,更正为:2023-07-10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7-07 09:00:00,更正为:2023-07-10 09:00:00。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5.3.2.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现更正为:(1) (略) /分支机构参加。(2)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以及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略) /分支机构的,提供分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派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或组织负责人的,应提供派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现更正为:提供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责表、利润表)或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要求资信证明的出具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90日内)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 (略) 章程。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江县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心(通江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地址: (略) 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红峰大厦806室

联系方式:0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欣 (略)

地址:通江县石牛大道江与城一期3栋2楼203、204、205号。

联系方式: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827-*

四川欣 (略)

2023年07月04日


相关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通江县2023*生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5.3.2.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现更正为:(1) (略) /分支机构参加。(2)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以及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略) /分支机构的,提供分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派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或组织负责人的,应提供派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现更正为:提供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责表、利润表)或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要求资信证明的出具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90日内)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 (略) 章程。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07 09:00:00,更正为:2023-07-10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7-07 09:00:00,更正为:2023-07-10 09:00:00。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5.3.2.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现更正为:(1) (略) /分支机构参加。(2)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以及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略) /分支机构的,提供分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派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或组织负责人的,应提供派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现更正为:提供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责表、利润表)或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要求资信证明的出具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90日内)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 (略) 章程。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江县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心(通江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地址: (略) 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红峰大厦806室

联系方式:0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欣 (略)

地址:通江县石牛大道江与城一期3栋2楼203、204、205号。

联系方式: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827-*

四川欣 (略)

2023年07月04日


相关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