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化烃码头项目安装工程施工补遗公告2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化烃码头项目安装工程施工补遗公告2
项目澄清内容 | |||
工程编号 | 项目名称 |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化烃码头项目安装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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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是否发布到外网: | 1 |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
澄清标题 |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化烃码头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补遗书2号 | ||
澄清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化烃码头项目安装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3年6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止,就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回复,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P16页第3.5.5条款中第⑤点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若有)或合同协议书,且提供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质量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清楚体现项目岗位人员姓名,若无法体现,则提供由上级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问题1:请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按本补遗书第1点执行。 问题2: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只需要按照投标函格式承诺,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人员? 答:只需要按照投标函格式承诺。 问题3:招标文件P27、P107/108页,提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请提供该管理文件要求。 答: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 。 问题4:招标文件P92页,提到“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份”,建议修改为5份。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招标人可否免费提供承包人使用的临时办公场地/临时材料堆场/临时预制场等用地,请提供相关信息。 答: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4 条款执行。 问题6:招标人是否提供施工用水、电等,如有请提供相关信息。 答: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4 条款执行。 问题7: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1专利技术1.11.4 本工程约定专利要求,专利总费用300万元,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要求承包方申请成功三项及以上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如投标方未按招标文件完成相应的专利要求,则按比例扣除未达成约定的费用。申请本工程的专利归业主方所有。 问题:该条款无法满足业主要求,因我们的专利申 (略) 、寰球工程指标限制,所有的专利申请必须通过上级单位和第三方技术服务商实施,通过授权的专利权归中油工程、集团公司、专利申请人共有。 建议:取消本条款约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3.监理人/3.4 监理人的指示3.4.4 发包人可通过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向承包人下达各项指令,承包人应严格执行。 通用条款3.4.5项的内容不适用于本合同。 通用条款本款增加第3.4.6项的内容: 对于监理人的指令,如果承包人认为该指令不合理,以致会造成非承包人责任原因引起的工程返工、费用增加、工期延长、质量、安全及其他相应责任的,承包人应在接到指令后24小时内且在执行前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提出意见,指出不合理之处,以及承包人对指令的执行意见。否则,将认为监理人的指令是正确的。但由此引起的工程返工、费用增加、工期延长、质量、安全及其他相应责任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相关增加的3.4.6项内容,对于监理人的指令,部分指令,也许承包人可以通过掌握的工程信息资料,以及项目执行情况判断指令是否正确或是不合理;而部分指令,在一定的执行周期内可能无法判断是否正确或是不合理。 (2)而根据专用条款“3.4.4 发包人可通过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向承包人下达各项指令,承包人应严格执行。”。而根据专用条款“4.1.10.10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监理人按合同条款约定在现场发出的指令,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若承包人拒不执行,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完成,所需费用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金额不限于承包人相应工程的报价金额)。无须经过承包人同意,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合同违约责任。” (3)通用条款3.4.5项内容“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是对监理人工作责任的约束条款,属于正常合理的责任条款。 建议:保留通用条款3.4.5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承包人义务/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 其他义务4.1.10.15 承包人免费为发包人驻现场管理人员等提供由项目施工准备期到工程竣工验收为止的现场办公设备、办公环境、生活用房和交通工具(7座商务车一部)及所需提供、使用和维护的相关费用。 问题及建议:请就该条内容进一步描述相关发包人驻现场管理人员规模,以及提供相关临时设施标准? 答:满足发包人驻现场管理人员4人的现场基本办公需求。 问题10: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承包人义务/ 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发包人委托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 (略) 级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对建设专项资金进行第三方资金监管,所有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均转入所签订的监管账 户中,承包人使用工程款应报经发包人及监理机构审核同意。 问题:我公司为中石油下属国有企业,公司开立帐 户需要经过上级单位审批。 (略) 的规定,公司所有的工程款收入实行集中管理,须汇到收入帐 户集中管理。 建议:不开设监管账 户,但公司承诺会保证项目资金不会挪用,在项目资金紧张时,公司还将垫付一定的资金保证项目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17.2.1 预付款,预付款的额度:签约合同价的15%。 PC项目前期采购付款量较大,15%的预付款对项目前期运转带来很大的资金压力,严重时会影响项目正常施工,很不合理。 建议:预付款的额度:签约合同价的30%。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2: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1. 开工和竣工/11. 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通用条款本款第一自然段修改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可获得适当的工期延长;如果因此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的,发包人不支付由此而对承包人增加的任何费用,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专用条款第10.2 款的约定办理。 通用条款本款第(6)点的内容不适用于本合同。 建议1:通用条款本款第(6)点的内容适用于本合同。 建议2:由于发包人出现地“(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时,应就延期支付款项,应对相应的违约责任进行进一步约定:如结合延期超过30天时限,需要支付延期付款利息(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以及按类似通用条款22.2.2 承包人。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 2: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本项目有没有*供设备、材料?请提供*、*供材料采购界面划分。 答:本项目无*供材料。 问题14:招标文件中没有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的相关附件,是否遗漏? 答:按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化烃码头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补遗书1号执行。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补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 标 人:惠州港 (略) 2023年7月4日 | ||
招标人确认函 | 已经存在文件:补遗书2号.pdf, 【点击下载】。 | ||
补充文件(多个文件,请用压缩软件之后再上传) |
项目澄清内容 | |||
工程编号 | 项目名称 |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化烃码头项目安装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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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是否发布到外网: | 1 |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
澄清标题 |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化烃码头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补遗书2号 | ||
澄清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化烃码头项目安装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3年6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止,就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回复,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P16页第3.5.5条款中第⑤点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若有)或合同协议书,且提供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质量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清楚体现项目岗位人员姓名,若无法体现,则提供由上级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问题1:请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按本补遗书第1点执行。 问题2: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只需要按照投标函格式承诺,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人员? 答:只需要按照投标函格式承诺。 问题3:招标文件P27、P107/108页,提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请提供该管理文件要求。 答: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 。 问题4:招标文件P92页,提到“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份”,建议修改为5份。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招标人可否免费提供承包人使用的临时办公场地/临时材料堆场/临时预制场等用地,请提供相关信息。 答: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4 条款执行。 问题6:招标人是否提供施工用水、电等,如有请提供相关信息。 答: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4 条款执行。 问题7: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1专利技术1.11.4 本工程约定专利要求,专利总费用300万元,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要求承包方申请成功三项及以上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如投标方未按招标文件完成相应的专利要求,则按比例扣除未达成约定的费用。申请本工程的专利归业主方所有。 问题:该条款无法满足业主要求,因我们的专利申 (略) 、寰球工程指标限制,所有的专利申请必须通过上级单位和第三方技术服务商实施,通过授权的专利权归中油工程、集团公司、专利申请人共有。 建议:取消本条款约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3.监理人/3.4 监理人的指示3.4.4 发包人可通过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向承包人下达各项指令,承包人应严格执行。 通用条款3.4.5项的内容不适用于本合同。 通用条款本款增加第3.4.6项的内容: 对于监理人的指令,如果承包人认为该指令不合理,以致会造成非承包人责任原因引起的工程返工、费用增加、工期延长、质量、安全及其他相应责任的,承包人应在接到指令后24小时内且在执行前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提出意见,指出不合理之处,以及承包人对指令的执行意见。否则,将认为监理人的指令是正确的。但由此引起的工程返工、费用增加、工期延长、质量、安全及其他相应责任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相关增加的3.4.6项内容,对于监理人的指令,部分指令,也许承包人可以通过掌握的工程信息资料,以及项目执行情况判断指令是否正确或是不合理;而部分指令,在一定的执行周期内可能无法判断是否正确或是不合理。 (2)而根据专用条款“3.4.4 发包人可通过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向承包人下达各项指令,承包人应严格执行。”。而根据专用条款“4.1.10.10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监理人按合同条款约定在现场发出的指令,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若承包人拒不执行,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完成,所需费用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金额不限于承包人相应工程的报价金额)。无须经过承包人同意,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合同违约责任。” (3)通用条款3.4.5项内容“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是对监理人工作责任的约束条款,属于正常合理的责任条款。 建议:保留通用条款3.4.5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承包人义务/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 其他义务4.1.10.15 承包人免费为发包人驻现场管理人员等提供由项目施工准备期到工程竣工验收为止的现场办公设备、办公环境、生活用房和交通工具(7座商务车一部)及所需提供、使用和维护的相关费用。 问题及建议:请就该条内容进一步描述相关发包人驻现场管理人员规模,以及提供相关临时设施标准? 答:满足发包人驻现场管理人员4人的现场基本办公需求。 问题10: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承包人义务/ 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发包人委托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 (略) 级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对建设专项资金进行第三方资金监管,所有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均转入所签订的监管账 户中,承包人使用工程款应报经发包人及监理机构审核同意。 问题:我公司为中石油下属国有企业,公司开立帐 户需要经过上级单位审批。 (略) 的规定,公司所有的工程款收入实行集中管理,须汇到收入帐 户集中管理。 建议:不开设监管账 户,但公司承诺会保证项目资金不会挪用,在项目资金紧张时,公司还将垫付一定的资金保证项目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17.2.1 预付款,预付款的额度:签约合同价的15%。 PC项目前期采购付款量较大,15%的预付款对项目前期运转带来很大的资金压力,严重时会影响项目正常施工,很不合理。 建议:预付款的额度:签约合同价的30%。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2: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1. 开工和竣工/11. 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通用条款本款第一自然段修改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可获得适当的工期延长;如果因此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的,发包人不支付由此而对承包人增加的任何费用,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专用条款第10.2 款的约定办理。 通用条款本款第(6)点的内容不适用于本合同。 建议1:通用条款本款第(6)点的内容适用于本合同。 建议2:由于发包人出现地“(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时,应就延期支付款项,应对相应的违约责任进行进一步约定:如结合延期超过30天时限,需要支付延期付款利息(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以及按类似通用条款22.2.2 承包人。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 2: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本项目有没有*供设备、材料?请提供*、*供材料采购界面划分。 答:本项目无*供材料。 问题14:招标文件中没有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的相关附件,是否遗漏? 答:按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化烃码头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补遗书1号执行。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补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 标 人:惠州港 (略) 2023年7月4日 | ||
招标人确认函 | 已经存在文件:补遗书2号.pdf, 【点击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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