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设备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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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设备招标变更


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略) 平房区浩中物资经销处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 2023年6月26日

质疑项目的名称: 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 [*]MC[GK]*包号: 1

二、质疑答复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事实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无效声明。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未标明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属于无效中标。

质疑答复的内容:证明材料缺乏事实依据。

该项质疑不成立,维持原评审结果。

质疑事项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通过“信用中国”(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或政府有关部门等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2.缴纳社保的人数和金额,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均须依法缴纳。(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不适用本条)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承诺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且无不良记录。中标供应商并没有满足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要求,也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相关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2、《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质疑答复的内容:证明材料缺乏事实依据。

该项质疑不成立,维持原评审结果。

论证结论:综上所述,原评标委员会一致 (略) 平房区浩中物资经销处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维持原评审结果。

三、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欢迎并感谢你单位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你单位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公章)

答复日期: 2023年7月4日




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略) 平房区浩中物资经销处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 2023年6月26日

质疑项目的名称: 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 [*]MC[GK]*包号: 1

二、质疑答复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事实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无效声明。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未标明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属于无效中标。

质疑答复的内容:证明材料缺乏事实依据。

该项质疑不成立,维持原评审结果。

质疑事项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通过“信用中国”(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或政府有关部门等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2.缴纳社保的人数和金额,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均须依法缴纳。(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不适用本条)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承诺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且无不良记录。中标供应商并没有满足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要求,也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相关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2、《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质疑答复的内容:证明材料缺乏事实依据。

该项质疑不成立,维持原评审结果。

论证结论:综上所述,原评标委员会一致 (略) 平房区浩中物资经销处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维持原评审结果。

三、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欢迎并感谢你单位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你单位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公章)

答复日期: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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