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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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CG[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内容变更、更改评分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采购包1:

【评审指标1】★1、闽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宣传培训、表层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

主要内容包含闽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宣传培训、表层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进行成果汇交、协助组织验收等,均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要求。

采购包2:

【评审指标1】★(一)闽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表层土壤样品检测工作。

主要内容包含闽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表层土壤样品检测,进行成果汇交、协助组织验收等,均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要求。

更正为:

采购包1:

【评审指标1】★1 表层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承担机构。
供应商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机构情况的通知》
(2023年3月22日)文件要求。如因供应商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要求造成闽侯县土壤三普工作不能按 (略) 三普办通报,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合同总金额*倍。

采购包2:

【评审指标1】★(一)表层土壤样品检测承担机构。
供应商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机构情况的通知》
(2023年3月22日)文件要求。如因供应商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要求造成闽侯县土壤三普工作不能按 (略) 三普办通报,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合同总金额*倍。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7-03,更正为:2023-07-08。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经办,更正为:李工。

1、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7-03,更正为:2023-07-08。

2、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商务项(F3×A3)满分为25.00分,

6、响应时效

3.00

根据投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①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采购人通知事项的得3分;②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采购人通知事项的得2分;③3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采购人通知事项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可行性证据作为佐证依据,如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实施方案不可行或佐证材料不能合理证明其到场的响应时间的,则不得分。响应时间以汽车通勤时间计算,需提供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等电子地图测算投标人应急响应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截图。)

更正为:

6、综合实力

3.00

投标人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且含有土壤检测能力的得3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CMA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B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略) (略)

2023年07月0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CG[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内容变更、更改评分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采购包1:

【评审指标1】★1、闽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宣传培训、表层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

主要内容包含闽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宣传培训、表层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进行成果汇交、协助组织验收等,均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要求。

采购包2:

【评审指标1】★(一)闽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表层土壤样品检测工作。

主要内容包含闽侯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表层土壤样品检测,进行成果汇交、协助组织验收等,均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要求。

更正为:

采购包1:

【评审指标1】★1 表层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承担机构。
供应商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机构情况的通知》
(2023年3月22日)文件要求。如因供应商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要求造成闽侯县土壤三普工作不能按 (略) 三普办通报,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合同总金额*倍。

采购包2:

【评审指标1】★(一)表层土壤样品检测承担机构。
供应商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机构情况的通知》
(2023年3月22日)文件要求。如因供应商 (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要求造成闽侯县土壤三普工作不能按 (略) 三普办通报,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合同总金额*倍。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7-03,更正为:2023-07-08。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经办,更正为:李工。

1、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7-03,更正为:2023-07-08。

2、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商务项(F3×A3)满分为25.00分,

6、响应时效

3.00

根据投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①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采购人通知事项的得3分;②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采购人通知事项的得2分;③3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采购人通知事项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可行性证据作为佐证依据,如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实施方案不可行或佐证材料不能合理证明其到场的响应时间的,则不得分。响应时间以汽车通勤时间计算,需提供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等电子地图测算投标人应急响应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截图。)

更正为:

6、综合实力

3.00

投标人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且含有土壤检测能力的得3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CMA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B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略) (略)

2023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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