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蛟镇杜右手村县级乡村示范建设村太阳能路灯购置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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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蛟镇杜右手村县级乡村示范建设村太阳能路灯购置招标变更



五蛟镇杜右手村县级乡村示范建设村太阳能路灯购置项目更正公告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WJZ-2023-002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五蛟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邀请项目类型(A99)其他
联系人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2023-07-05 10:21:09竞价结束时间2023-07-07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五蛟镇杜右手村县级乡村示范建设村太阳能路灯购置项目更正公告001WJZ-2023-002货物*.0(元)

公告内容

  • 五蛟镇杜右手村县级乡村建设示范村-太阳能路灯采购招标更正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蛟镇李良子村乡村建设示范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按照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我县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华农领发[2023]10号文件要求。招标人为华池县五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华池县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

    1、灯杆材料:优质Q235碳素钢钢材,主杆为锥形杆,60MM/130MM,壁厚2.5MM。

    2、灯杆高度:总高5米

    3、灯臂类型:海螺臂

    4、电镀工艺:镀锌

    5、表而处理:户外专用氟碳漆

    6、口径(mm):60-120

    7、底板尺寸(mm):250*250【10】锂电池:40AH

    8、太阳能板:多品硅515*825*25mm,多晶硅300W

    9、控制器:一体太阳能挖制器(夜间照明10小时)

    10、300WLED金豆灯具,正白光。

    2.2招标控制价:*.00元。

    2.3招标范围:为杜右手村购置太阳能路灯100盏。

    2.4建设地点:五蛟镇杜右手村。

    2.5计划工期: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7月20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1)投标人须提供经年检合格且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原件或银行基本户证明,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开标现场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2023年6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税收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 招标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3年7月5日10时21分至 2022年7月7日18时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 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 2023年7月7日16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2023年7月8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五蛟镇人民政府;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池县五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华池县五蛟街道中街01号

    联 系 人:陈德龙

    联系电话:*

    五蛟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9096)进行报名竞价


五蛟镇杜右手村县级乡村示范建设村太阳能路灯购置项目更正公告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WJZ-2023-002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五蛟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邀请项目类型(A99)其他
联系人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2023-07-05 10:21:09竞价结束时间2023-07-07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五蛟镇杜右手村县级乡村示范建设村太阳能路灯购置项目更正公告001WJZ-2023-002货物*.0(元)

公告内容

  • 五蛟镇杜右手村县级乡村建设示范村-太阳能路灯采购招标更正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蛟镇李良子村乡村建设示范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按照中共华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华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我县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华农领发[2023]10号文件要求。招标人为华池县五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华池县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

    1、灯杆材料:优质Q235碳素钢钢材,主杆为锥形杆,60MM/130MM,壁厚2.5MM。

    2、灯杆高度:总高5米

    3、灯臂类型:海螺臂

    4、电镀工艺:镀锌

    5、表而处理:户外专用氟碳漆

    6、口径(mm):60-120

    7、底板尺寸(mm):250*250【10】锂电池:40AH

    8、太阳能板:多品硅515*825*25mm,多晶硅300W

    9、控制器:一体太阳能挖制器(夜间照明10小时)

    10、300WLED金豆灯具,正白光。

    2.2招标控制价:*.00元。

    2.3招标范围:为杜右手村购置太阳能路灯100盏。

    2.4建设地点:五蛟镇杜右手村。

    2.5计划工期: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7月20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1)投标人须提供经年检合格且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原件或银行基本户证明,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开标现场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2023年6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税收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 招标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3年7月5日10时21分至 2022年7月7日18时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 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 2023年7月7日16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2023年7月8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五蛟镇人民政府;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池县五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华池县五蛟街道中街01号

    联 系 人:陈德龙

    联系电话:*

    五蛟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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