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灵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灵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略) 受广西灵川农村 (略) 委托,拟对非财政性资金城镇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广西灵川农村 (略)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CJCF*G
三、采购内容介绍: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1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性质:非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约*元【含个人账户总保险费保险费*元、固定管理费费率为个人账户总保险费保险费的1%(个人账户总保险费保险费具体金额根据招标人与中标人最终确认的金额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健康保险”。
2. (略) (分支机构)投标,下属分公司(分支机构) (略) 的有关文件 (略) 授权其独立 (略) 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8000.00);(须足额缴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缴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 (略) 账户。
开户银行: (略) 榕湖支行
开户名称: (略) 桂林分公司
银行账号:*010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自然人除外)的保证金。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八、招标文件的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7月 5 日至2023年 7 月 1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 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或网银对公转账
现场获取地点: (略) 桂林分公司( (略) 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如投标人采用网银对公转账获取的,*@*q.com,邮件中请附单位营业执照及报名的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工本费交纳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略) 桂林分公司;银行账号:*020;开户银行: (略) 榕湖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 月 26 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人应于2023年 7 月 26 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 (略) 开标厅( (略) 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 7 月 26 日上午9时30分在 (略) 开标厅( (略) 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http:///)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
十二、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胡丹联系电话:0773-*
招标人:广西灵川农村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3年 7 月 5日
(略) 受广西灵川农村 (略) 委托,拟对非财政性资金城镇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广西灵川农村 (略)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CJCF*G
三、采购内容介绍: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1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性质:非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约*元【含个人账户总保险费保险费*元、固定管理费费率为个人账户总保险费保险费的1%(个人账户总保险费保险费具体金额根据招标人与中标人最终确认的金额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健康保险”。
2. (略) (分支机构)投标,下属分公司(分支机构) (略) 的有关文件 (略) 授权其独立 (略) 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8000.00);(须足额缴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缴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 (略) 账户。
开户银行: (略) 榕湖支行
开户名称: (略) 桂林分公司
银行账号:*010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自然人除外)的保证金。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八、招标文件的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7月 5 日至2023年 7 月 1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 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或网银对公转账
现场获取地点: (略) 桂林分公司( (略) 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如投标人采用网银对公转账获取的,*@*q.com,邮件中请附单位营业执照及报名的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工本费交纳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略) 桂林分公司;银行账号:*020;开户银行: (略) 榕湖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 月 26 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人应于2023年 7 月 26 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 (略) 开标厅( (略) 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 7 月 26 日上午9时30分在 (略) 开标厅( (略) 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http:///)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
十二、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胡丹联系电话:0773-*
招标人:广西灵川农村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3年 7 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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