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承销服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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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承销服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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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高明交通 (略) (略) 债承销服务变更公

(招标编号:JG2023(GM)XZ0010)
一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高明交通 (略) (略) 债承销
服务
项目编号:JG2023(GM)XZ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27日
2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变更内容:
(1)综合评分表的以下内容:详见附件一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公示时间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公告期限,由原来的: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4日。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4日17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09:00-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9:30北京时间。
公告期限: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4日。
更改为: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7日。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7日17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7月21日上午09:00-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1日9:30北京时间。
公告期限: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7日。
3其他补充事项
(1)原招标公告和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原招标文件执行
(2)若本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本变更公告内容
为准。
延期开标:2023-07-2109:3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高明交通 (略)

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4座16楼之一
联系人:黄先生

话:07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 (略)

址: (略) 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联系人:*工陈工

话:0757-*-80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业务专用章
(8)
附件一:
项目小组的发行方案工作进度计划及时间安
排,以保证工作能够按时完成,需提交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行方案
(2)支持保障措施
评委将根据四条标准评分:
发行
是否根据招标人特点对综合融资的整体设
方案
本次发行债
及时
券方案设计
想规划解决方案进行阐述:是否对于发债
4
及时间安抹
各项流程有清晰的规划与实践进度安排:上
间安
8

以及保障措
述方案与安排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满
(8分)
施(8分)
足招标人的需求:在降低成本风险防范等
发债相关事项方面能否给出具有可操作性的
建议。由评委从申报发行方案的可行性科学
性专业性等角度,结合项目特点进行评审。
(设优良中差三等,得分分别为8分6分
4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8分。
1投标人应在合理范围内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是
0.15%/年,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
效投标。投标报价低于0.05%/年的需在投标文件中
附投标报价明细说明,未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说明的
原则上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得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价格进
价格评
报价得
行修正得出评标价。
是的
1
审(15
分(15
(1)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均为入
15
分)
分)
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
准价如有效投标报价5个或以上,则去除一个最高
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值)。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报
价时,评标委员会可层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
出书面合理性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
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不
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
没有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则该投标人的报价仍参与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偏差率计算: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MN-100P-2xF
2
其中N: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15分:
P: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
价:
Q:评标基准价:
F:隔离扣分分值,当PQ,F0.4当P,F0.2。

(1)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均不因招投标当事
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更改为:
项目小组的发行方案工作进度计划及时间安
排,以保证工作能够按时完成,需提交包括但
发行
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次发行债
方案
(1)发行方案及时间安排
及时
券方案设计
(2)支持保障措施
4
间安
及时间安株
评委锊根据四条标准评分:
8
以及保障措
是否根据招标人特点对综合融资的整体设
(8分)
施(8分)
想规划解决方案进行阐述:是否对于发债
各项流程有清晰的规划与实践进度安排:上
述方案与安排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满
足招标人的需求:在降低成本风险防范等
发债相关事项方面能否给出具有可操作性的
建议。由评委从申报发行方案的可行性科学
性专业性等角度,结合项目特点进行评审。
(设优良中差四等,得分分别为8分6分
4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8分。
1投标人应在合理范围内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是
0.15%/年,投标报价不能高干最高限价,否则为无
效投标。投标报价低于0.05%/年的需在投标文件中
附投标报价明细说明,未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说明的
原则上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得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价格进
行修正得出评标价。
(1)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均为入
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价格评
报价得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
审(15
分(15
准价如有效投标报价5个或以上,则去除一个最高
15
分)
分)
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值)。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报
价时,评标委员会可层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
出书面合理性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
用音
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不
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
没有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则该投标人的报价仍参与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偏差率计算: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MN-100P-2IXF
0
其中N: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15分:
P: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
价:
Q:评标基准价:
F:隔离扣分分值,当PQ,F0.4:当P,F0.2。
注:
(1)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均不因招投标当事
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价格分最低为0分。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高明交通 (略) (略) 债承销服务变更公

(招标编号:JG2023(GM)XZ0010)
一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高明交通 (略) (略) 债承销
服务
项目编号:JG2023(GM)XZ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27日
2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变更内容:
(1)综合评分表的以下内容:详见附件一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公示时间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公告期限,由原来的: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4日。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4日17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09:00-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9:30北京时间。
公告期限: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4日。
更改为: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7日。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27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7日17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7月21日上午09:00-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1日9:30北京时间。
公告期限: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7日。
3其他补充事项
(1)原招标公告和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原招标文件执行
(2)若本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本变更公告内容
为准。
延期开标:2023-07-2109:3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高明交通 (略)

址: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4座16楼之一
联系人:黄先生

话:07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 (略)

址: (略) 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联系人:*工陈工

话:0757-*-80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业务专用章
(8)
附件一:
项目小组的发行方案工作进度计划及时间安
排,以保证工作能够按时完成,需提交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行方案
(2)支持保障措施
评委将根据四条标准评分:
发行
是否根据招标人特点对综合融资的整体设
方案
本次发行债
及时
券方案设计
想规划解决方案进行阐述:是否对于发债
4
及时间安抹
各项流程有清晰的规划与实践进度安排:上
间安
8

以及保障措
述方案与安排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满
(8分)
施(8分)
足招标人的需求:在降低成本风险防范等
发债相关事项方面能否给出具有可操作性的
建议。由评委从申报发行方案的可行性科学
性专业性等角度,结合项目特点进行评审。
(设优良中差三等,得分分别为8分6分
4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8分。
1投标人应在合理范围内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是
0.15%/年,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
效投标。投标报价低于0.05%/年的需在投标文件中
附投标报价明细说明,未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说明的
原则上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得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价格进
价格评
报价得
行修正得出评标价。
是的
1
审(15
分(15
(1)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均为入
15
分)
分)
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
准价如有效投标报价5个或以上,则去除一个最高
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值)。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报
价时,评标委员会可层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
出书面合理性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
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不
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
没有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则该投标人的报价仍参与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偏差率计算: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MN-100P-2xF
2
其中N: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15分:
P: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
价:
Q:评标基准价:
F:隔离扣分分值,当PQ,F0.4当P,F0.2。

(1)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均不因招投标当事
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更改为:
项目小组的发行方案工作进度计划及时间安
排,以保证工作能够按时完成,需提交包括但
发行
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次发行债
方案
(1)发行方案及时间安排
及时
券方案设计
(2)支持保障措施
4
间安
及时间安株
评委锊根据四条标准评分:
8
以及保障措
是否根据招标人特点对综合融资的整体设
(8分)
施(8分)
想规划解决方案进行阐述:是否对于发债
各项流程有清晰的规划与实践进度安排:上
述方案与安排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满
足招标人的需求:在降低成本风险防范等
发债相关事项方面能否给出具有可操作性的
建议。由评委从申报发行方案的可行性科学
性专业性等角度,结合项目特点进行评审。
(设优良中差四等,得分分别为8分6分
4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8分。
1投标人应在合理范围内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是
0.15%/年,投标报价不能高干最高限价,否则为无
效投标。投标报价低于0.05%/年的需在投标文件中
附投标报价明细说明,未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说明的
原则上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得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价格进
行修正得出评标价。
(1)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均为入
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价格评
报价得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
审(15
分(15
准价如有效投标报价5个或以上,则去除一个最高
15
分)
分)
报价及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值)。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报
价时,评标委员会可层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
出书面合理性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
用音
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不
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
没有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则该投标人的报价仍参与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偏差率计算: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4)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MN-100P-2IXF
0
其中N: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15分:
P: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
价:
Q:评标基准价:
F:隔离扣分分值,当PQ,F0.4:当P,F0.2。
注:
(1)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均不因招投标当事
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价格分最低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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