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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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治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05日 17:01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26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7月05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大邑县晋原街道雪山大道二段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女士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IT-FC(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邑县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三、技术、服务要求(七)配套设备要求中“消杀货车”变更为“消杀车辆”,将要求中“1.能够合法在公路上行驶的货车2.载重量≥0.45吨”变更为“1.能够合法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

(二)将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三、技术、服务要求(八)人员配置要求备注中“项目管理人员还需提供职称证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红头文件复印件;”删除。

(三)将第八章 评审方法3.2.2 综合评分明细表“技术实力(设备、人员情况)10% 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投入设施设备:

1.在本项目5辆消杀货车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加1分,最多得4分;

2. 在本项目3部热烟雾机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2分;

3. 在本项目3台机动/电动背负式喷雾器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2分;

4. 在本项目3台车载式/手推式喷雾器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2分;1、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辆外观图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供应商自有防治设备的需提供设备清单、图片及购买发票,非供应商自有设备还需提供设备租赁协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变更为“技术实力(设备、人员情况)6% 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投入设施设备:

1. 在本项目3部热烟雾机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2分;

2. 在本项目3台机动/电动背负式喷雾器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2分;

3. 在本项目3台车载式/手推式喷雾器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2分;供应商自有防治设备的需提供设备清单、图片及购买发票,非供应商自有设备还需提供设备租赁协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将将第八章 评审方法3.2.2 综合评分明细表“技术和实施方案34%”变更为“技术和实施方案38%”;“1.项目实施整体服务方案、进度安排方案,详细且针对性强得3分,比较详细及针对性不强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最多得3分。”变更为:“1.项目实施整体服务方案、进度安排方案,详细且针对性强得7分,比较详细及针对性不强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最多得7分。”

(五)将将第八章 评审方法3.2.2 综合评分明细表综合实力15%中“2.供应商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供应商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供应商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3分供应商获得商品售后服务认证的得3分;。最多得12分。(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变更为:“2.供应商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分;供应商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分;供应商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4分。最多得12分。(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六)将第八章 评审方法3.2.2 综合评分明细表业绩11%“提供2021 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止具有 (略) 消杀(区)类似项目业绩得基本分1分,本项最多得11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得分。(以全国爱卫会关于 (略) (区)、乡镇(县城)的通报文件为准);”变更为:“提供2021 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止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基本分1分,本项最多得11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得分。”

(七)原采购文件“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13:30(北京时间)。”变更为“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八)原采购文件“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7月7日13:00-13:30(北京时间))”变更为“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7月11日14:00-14:30(北京时间))。”

(九)原采购文件“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7日13: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变更为“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11日14: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原采购文件“十、磋商地点:四川 (略) 开标厅(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3楼)。”变更为“十、磋商地点:四川 (略) 开标厅(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十一)其他不变,具体变更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邑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大邑县晋原街道雪山大道二段卫生健康局        

联系方式:刘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胡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治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05日 17:01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26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7月05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大邑县晋原街道雪山大道二段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女士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IT-FC(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邑县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防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三、技术、服务要求(七)配套设备要求中“消杀货车”变更为“消杀车辆”,将要求中“1.能够合法在公路上行驶的货车2.载重量≥0.45吨”变更为“1.能够合法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

(二)将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三、技术、服务要求(八)人员配置要求备注中“项目管理人员还需提供职称证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红头文件复印件;”删除。

(三)将第八章 评审方法3.2.2 综合评分明细表“技术实力(设备、人员情况)10% 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投入设施设备:

1.在本项目5辆消杀货车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加1分,最多得4分;

2. 在本项目3部热烟雾机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2分;

3. 在本项目3台机动/电动背负式喷雾器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2分;

4. 在本项目3台车载式/手推式喷雾器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2分;1、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辆外观图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供应商自有防治设备的需提供设备清单、图片及购买发票,非供应商自有设备还需提供设备租赁协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变更为“技术实力(设备、人员情况)6% 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投入设施设备:

1. 在本项目3部热烟雾机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2分;

2. 在本项目3台机动/电动背负式喷雾器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2分;

3. 在本项目3台车载式/手推式喷雾器的基础上每增加1台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2分;供应商自有防治设备的需提供设备清单、图片及购买发票,非供应商自有设备还需提供设备租赁协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将将第八章 评审方法3.2.2 综合评分明细表“技术和实施方案34%”变更为“技术和实施方案38%”;“1.项目实施整体服务方案、进度安排方案,详细且针对性强得3分,比较详细及针对性不强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最多得3分。”变更为:“1.项目实施整体服务方案、进度安排方案,详细且针对性强得7分,比较详细及针对性不强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最多得7分。”

(五)将将第八章 评审方法3.2.2 综合评分明细表综合实力15%中“2.供应商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供应商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供应商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3分供应商获得商品售后服务认证的得3分;。最多得12分。(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变更为:“2.供应商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分;供应商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分;供应商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4分。最多得12分。(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六)将第八章 评审方法3.2.2 综合评分明细表业绩11%“提供2021 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止具有 (略) 消杀(区)类似项目业绩得基本分1分,本项最多得11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得分。(以全国爱卫会关于 (略) (区)、乡镇(县城)的通报文件为准);”变更为:“提供2021 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止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基本分1分,本项最多得11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得分。”

(七)原采购文件“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13:30(北京时间)。”变更为“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八)原采购文件“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7月7日13:00-13:30(北京时间))”变更为“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7月11日14:00-14:30(北京时间))。”

(九)原采购文件“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7日13: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变更为“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11日14: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原采购文件“十、磋商地点:四川 (略) 开标厅(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3楼)。”变更为“十、磋商地点:四川 (略) 开标厅(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十一)其他不变,具体变更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邑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大邑县晋原街道雪山大道二段卫生健康局        

联系方式:刘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 (略)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胡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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