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薛城区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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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薛城区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枣庄市薛城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薛城区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薛城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薛城区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采购项目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3年7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一、原磋商文件猪0型口蹄疫合成肽苗技术指标要求,修改为:1.外观:乳白色略带粘滞性乳状液。剂型:为油包水型(W/O)。取一洁净吸管,吸取少量疫苗滴于冷水中,应呈油滴状不扩散。稳定性:取10ml疫苗加入离心管内,以3000r/min,离心15min。水相析出不得超过0.5ml黏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20年版)》三部附录进行检测,应符合规定。2.装量检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20年版)》三部附录进行测定,应符合规定3.无菌检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20年版)》三部附录进行检测,应无菌生长。4.安全检验:(1)用豚鼠和小鼠检验用体重350~450g的豚鼠2只,每只皮下注射疫苗2ml;用体重18~22g的小白鼠5只,每只皮下注射疫苗0.5ml。连续观察7日,均不得出现因注射疫苗引起的死亡或明显的局部不良反应或全身反应。(2)用猪检验用30~40日龄的健康易感仔猪(细胞中和抗体滴度≤1:8或乳鼠中和抗体滴度≤1:4或液相阻断ELISA抗体滴度≤1:8)2头,各两侧耳根后分点肌肉注射疫苗2ml(每侧1ml),逐日观察7日,均不得出现因注射疫苗引起的死亡或明显的局部不良反应或全身反应。5.效力检验:用体重40kg左右的健康易感架子猪(细胞中和抗体滴度≤1:8或乳鼠中和抗体滴度≤1:4或液相阻断ELISA抗体滴度≤1:8)30头,将待检疫苗分为1头份、1/3头份、1/9头份3个剂量组,每一剂量组分别于耳根后肌肉注射10头猪,接种后28日,每个剂量组分为两小组,每小组5头。两个攻毒组各设条件相同的对照猪2头,一组每头猪耳根后肌肉注射猪O型口蹄疫病毒强毒OZK/93株;另一组每头猪耳根后肌肉注射猪O型口蹄疫病毒强毒OR/80注或O/MYA/98/BY/2010株或O/MYA/98/XJ/2010株(含103ID50)。连续观察10日。对照猪均应至少一蹄出现水泡或溃疡。免疫猪出现任何口蹄疫症状即判为不保护。出现发病猪后要及时进行隔离。根据免疫猪的保护数,按Reed-Muench法计算被检疫苗的PD50。每头份疫苗对两个攻毒株的效力各应至少含6PD50。6.免疫效果检测:免疫28天后,VP1结构蛋白抗体检测采用ELISA,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7.规格:100ml/瓶;50ml/瓶,根据免疫需求供应。8.贮藏与有效期:在2~8℃下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交货时有效期在8个月以上。二、原磋商文件布氏菌病活疫苗(S2株)规格5头份/瓶修改为40头份/瓶。
更正日期:2023年7月6日14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薛城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机关
地 址:薛城区永福南路龙泉巷1号
联系方式:063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青岛建通 (略)
地 址: (略) (略) 黄岛区县(区)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青岛建通 (略)
联系人电话:0632-*
枣庄市薛城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薛城区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薛城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薛城区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采购项目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3年7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一、原磋商文件猪0型口蹄疫合成肽苗技术指标要求,修改为:1.外观:乳白色略带粘滞性乳状液。剂型:为油包水型(W/O)。取一洁净吸管,吸取少量疫苗滴于冷水中,应呈油滴状不扩散。稳定性:取10ml疫苗加入离心管内,以3000r/min,离心15min。水相析出不得超过0.5ml黏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20年版)》三部附录进行检测,应符合规定。2.装量检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20年版)》三部附录进行测定,应符合规定3.无菌检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20年版)》三部附录进行检测,应无菌生长。4.安全检验:(1)用豚鼠和小鼠检验用体重350~450g的豚鼠2只,每只皮下注射疫苗2ml;用体重18~22g的小白鼠5只,每只皮下注射疫苗0.5ml。连续观察7日,均不得出现因注射疫苗引起的死亡或明显的局部不良反应或全身反应。(2)用猪检验用30~40日龄的健康易感仔猪(细胞中和抗体滴度≤1:8或乳鼠中和抗体滴度≤1:4或液相阻断ELISA抗体滴度≤1:8)2头,各两侧耳根后分点肌肉注射疫苗2ml(每侧1ml),逐日观察7日,均不得出现因注射疫苗引起的死亡或明显的局部不良反应或全身反应。5.效力检验:用体重40kg左右的健康易感架子猪(细胞中和抗体滴度≤1:8或乳鼠中和抗体滴度≤1:4或液相阻断ELISA抗体滴度≤1:8)30头,将待检疫苗分为1头份、1/3头份、1/9头份3个剂量组,每一剂量组分别于耳根后肌肉注射10头猪,接种后28日,每个剂量组分为两小组,每小组5头。两个攻毒组各设条件相同的对照猪2头,一组每头猪耳根后肌肉注射猪O型口蹄疫病毒强毒OZK/93株;另一组每头猪耳根后肌肉注射猪O型口蹄疫病毒强毒OR/80注或O/MYA/98/BY/2010株或O/MYA/98/XJ/2010株(含103ID50)。连续观察10日。对照猪均应至少一蹄出现水泡或溃疡。免疫猪出现任何口蹄疫症状即判为不保护。出现发病猪后要及时进行隔离。根据免疫猪的保护数,按Reed-Muench法计算被检疫苗的PD50。每头份疫苗对两个攻毒株的效力各应至少含6PD50。6.免疫效果检测:免疫28天后,VP1结构蛋白抗体检测采用ELISA,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7.规格:100ml/瓶;50ml/瓶,根据免疫需求供应。8.贮藏与有效期:在2~8℃下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交货时有效期在8个月以上。二、原磋商文件布氏菌病活疫苗(S2株)规格5头份/瓶修改为40头份/瓶。
更正日期:2023年7月6日14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薛城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机关
地 址:薛城区永福南路龙泉巷1号
联系方式:063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青岛建通 (略)
地 址: (略) (略) 黄岛区县(区)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青岛建通 (略)
联系人电话: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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