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举重博物馆项目二期-布展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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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举重博物馆项目二期-布展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002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举重博物馆项目(二期)-布展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修改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包1(中国举重博物馆项目(二期)-布展专用设备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中第3、4点对应内容调整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30%的预付款保函且财政款项拨入采购人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同时预付款中(包含主要设备:①多媒体智能化-硬件设备的扬声器、功放、所有不同尺寸的定制化互动屏及液压支架、投影机及其配套设备、魔镜;②展柜工程货物清单中所有货物设备③库房设备货物清单中所有货物设备)款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2期:支付比例30%,主要设备(①多媒体智能化-硬件设备的扬声器、功放、所有不同尺寸的定制化互动屏及液压支架、投影机及其配套设备、魔镜;②展柜工程货物清单中所有货物设备③库房设备货物清单中所有货物设备)进场核对签认后且财政款项拨入采购人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设备款项;款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3期:支付比例25%,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监理和业主签字确认且财政款项拨入采购人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5%的设备安装款项。款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4期:支付比例12%,项目货物清单所有设备验收合格且财政款项拨入采购人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2%。款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5期:支付比例3%,项目经财政审核结算完毕且财政款项拨入采购人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100%。注: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相关付款程序严 (略) (或项目所在镇街)政府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规定。

验收要求

1期:1、验收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标准包括检查所有货物是否实现了采购人所要求的功能,是否与中标人提出的解决方案中既定目标功能完全一致。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2、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 (略) (略)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具备申报国家二级博物馆定级标准、全国一大精品陈列展览的条件。最终整体验收以业主方聘请的各专项专家组验收意见为准。验收不合格需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第十条 违约责任”对应内容调整为: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条款的其它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

2、由于*方的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将由*方独立承担,*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赔偿。

3、*方须严格按照整体工期时间要求进行实施,若*方逾期未完成项目并交付*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罚款两万元整。逾期超10 天的,*方有权终止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若构成*方经济损失的,*方须对其进行经济赔偿。不可抗力或非*方原因的,经*方及监理单位书面确认后,不作扣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石龙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

地 址:石龙镇裕兴路1号

联系方式: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泰通 (略)

地 址: (略) 南城街道科创路100号2栋1302室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冼小姐

电 话:0769-*

广东泰通 (略)

2023年07月06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002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举重博物馆项目(二期)-布展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修改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包1(中国举重博物馆项目(二期)-布展专用设备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中第3、4点对应内容调整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30%的预付款保函且财政款项拨入采购人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同时预付款中(包含主要设备:①多媒体智能化-硬件设备的扬声器、功放、所有不同尺寸的定制化互动屏及液压支架、投影机及其配套设备、魔镜;②展柜工程货物清单中所有货物设备③库房设备货物清单中所有货物设备)款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2期:支付比例30%,主要设备(①多媒体智能化-硬件设备的扬声器、功放、所有不同尺寸的定制化互动屏及液压支架、投影机及其配套设备、魔镜;②展柜工程货物清单中所有货物设备③库房设备货物清单中所有货物设备)进场核对签认后且财政款项拨入采购人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设备款项;款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3期:支付比例25%,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监理和业主签字确认且财政款项拨入采购人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5%的设备安装款项。款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4期:支付比例12%,项目货物清单所有设备验收合格且财政款项拨入采购人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2%。款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5期:支付比例3%,项目经财政审核结算完毕且财政款项拨入采购人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100%。注: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相关付款程序严 (略) (或项目所在镇街)政府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规定。

验收要求

1期:1、验收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标准包括检查所有货物是否实现了采购人所要求的功能,是否与中标人提出的解决方案中既定目标功能完全一致。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2、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 (略) (略)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具备申报国家二级博物馆定级标准、全国一大精品陈列展览的条件。最终整体验收以业主方聘请的各专项专家组验收意见为准。验收不合格需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第十条 违约责任”对应内容调整为: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条款的其它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

2、由于*方的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将由*方独立承担,*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赔偿。

3、*方须严格按照整体工期时间要求进行实施,若*方逾期未完成项目并交付*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罚款两万元整。逾期超10 天的,*方有权终止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若构成*方经济损失的,*方须对其进行经济赔偿。不可抗力或非*方原因的,经*方及监理单位书面确认后,不作扣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石龙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

地 址:石龙镇裕兴路1号

联系方式: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泰通 (略)

地 址: (略) 南城街道科创路100号2栋1302室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冼小姐

电 话:0769-*

广东泰通 (略)

2023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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