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实验初级中学清廉文化长廊建设及共建图书室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关于安吉县实验初级中学清廉文化长廊建设及共建图书室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关于安吉县实验初级中学清廉文化长廊建设及共建图书室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更正人名称:安吉县实验初级中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实验初级中学清廉文化长廊建设及共建图书室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JCG*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7月4日
五、更正理由:项目需求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后内容 |
1 |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建设 (略)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安吉县商会大山C座22楼2202室
2、采购人名称:安吉县实验初级中学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关于安吉县实验初级中学清廉文化长廊建设及共建图书室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更正人名称:安吉县实验初级中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实验初级中学清廉文化长廊建设及共建图书室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JCG*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7月4日
五、更正理由:项目需求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后内容 |
1 |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建设 (略)
联系人: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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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吉县商会大山C座22楼2202室
2、采购人名称:安吉县实验初级中学
联系人: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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