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香格里拉酒店清洁设备项目澄清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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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香格里拉酒店清洁设备项目澄清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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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发布时间: 2023-07-07 16:32第1次变更内容

原资格条件 (一)市场主体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业绩要求: 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中响应截止日,曾承接过同档次或以上国际品牌酒店(或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网站-全国五星级饭店名录中可查询到的五星级酒店)清洁设备业绩合同2个且单个合同金额≥50元。 注: 1.同档次或以上国际品牌酒店范围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五星级饭店名录以开标之日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网站: http://**-23-53.html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联合体报名: □ 接受联合体报名 ?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未遭受行政处罚且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行政处罚,未涉嫌刑事犯罪,且没有被纳入任何违法或失信名单。不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 2.供应商承诺本次投标(响应)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 3.供应商承诺我司或法人代表在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4.供应商承诺如有以下行为,采购人可不受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供 (略) (略) 及下属单位自2020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 (略) 、仲裁庭支持; (略) (略) 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自2020年以来在招投标(采购)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在 (略) 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不被采购人接受。 现资格条件 (一)市场主体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业绩要求: 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中响应截止日,曾承接过同档次或以上国际品牌酒店(或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网站-全国五星级饭店名录中可查询到的五星级酒店)清洁设备业绩合同2个且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 注: 1.同档次或以上国际品牌酒店范围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五星级饭店名录以开标之日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网站: http://**-23-53.html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联合体报名: □ 接受联合体报名 ?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未遭受行政处罚且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行政处罚,未涉嫌刑事犯罪,且没有被纳入任何违法或失信名单。不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 2.供应商承诺本次投标(响应)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 3.供应商承诺我司或法人代表在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4.供应商承诺如有以下行为,采购人可不受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供 (略) (略) 及下属单位自2020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 (略) 、仲裁庭支持; (略) (略) 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自2020年以来在招投标(采购)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在 (略) 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不被采购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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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发布时间: 2023-07-07 16:32第1次变更内容

原资格条件 (一)市场主体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业绩要求: 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中响应截止日,曾承接过同档次或以上国际品牌酒店(或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网站-全国五星级饭店名录中可查询到的五星级酒店)清洁设备业绩合同2个且单个合同金额≥50元。 注: 1.同档次或以上国际品牌酒店范围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五星级饭店名录以开标之日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网站: http://**-23-53.html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联合体报名: □ 接受联合体报名 ?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未遭受行政处罚且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行政处罚,未涉嫌刑事犯罪,且没有被纳入任何违法或失信名单。不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 2.供应商承诺本次投标(响应)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 3.供应商承诺我司或法人代表在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4.供应商承诺如有以下行为,采购人可不受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供 (略) (略) 及下属单位自2020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 (略) 、仲裁庭支持; (略) (略) 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自2020年以来在招投标(采购)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在 (略) 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不被采购人接受。 现资格条件 (一)市场主体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业绩要求: 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中响应截止日,曾承接过同档次或以上国际品牌酒店(或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网站-全国五星级饭店名录中可查询到的五星级酒店)清洁设备业绩合同2个且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 注: 1.同档次或以上国际品牌酒店范围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五星级饭店名录以开标之日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网站: http://**-23-53.html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联合体报名: □ 接受联合体报名 ?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未遭受行政处罚且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行政处罚,未涉嫌刑事犯罪,且没有被纳入任何违法或失信名单。不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 2.供应商承诺本次投标(响应)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 3.供应商承诺我司或法人代表在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4.供应商承诺如有以下行为,采购人可不受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供 (略) (略) 及下属单位自2020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 (略) 、仲裁庭支持; (略) (略) 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自2020年以来在招投标(采购)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在 (略) 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不被采购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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