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政采-公开招标年度道路除臭剂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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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政采-公开招标年度道路除臭剂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度道路除臭剂采购
品目

货物/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其他化学制品

采购单位 (略) 政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07日 16: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新纬、钟建宇
项目联系电话 0592-*
采购单位 (略) 政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翔安区马巷镇莲亭路845号3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庄工 0592-*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MNO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新纬、钟建宇 059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2023-81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道路除臭剂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修改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

更正内容:

事项1:接招标人通知,原招标文件第1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 二、评审标准 1、技术分F1的1-14及1-15”进行修改调整,修改调整如下:

1-14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除臭剂对肺炎克雷伯氏菌杀菌率进行评价:除臭剂对肺炎克雷伯氏菌杀菌作用时间60min后,95%>杀菌率≥90%的得1分,98%>杀菌率≥95%的得2分,杀菌率≥98%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进行佐证,检验(检测)报告须具有检验(检测)资质标识(至少包含CMA或CNAS)或检验(检测)报告专用章,完全满足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佐证依据不得分。

3

1-1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除臭剂对副溶血性弧菌杀菌率进行评价:除臭剂对副溶血性弧菌杀菌作用时间60min后,95%>杀菌率≥90%的得1分,98%>杀菌率≥95%的得2分,杀菌率≥98%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进行佐证,检验(检测)报告须具有检验(检测)资质标识(至少包含CMA或CNAS)或检验(检测)报告专用章,完全满足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佐证依据不得分。

3

事项2:接招标人通知,原招标文件第29页“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响应要求 1.16及1.17”进行修改调整,修改调整如下:

1.16.除臭剂对肺炎克雷伯氏菌杀菌率应≥90%。

1.17.除臭剂对副溶血性弧菌杀菌率应≥90%。

事项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延期至:2023年07月07日起至2023年07月12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事项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07月24日 15: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政 (略)      

地址: (略) 翔安区马巷镇莲亭路845号301        

联系方式:庄工 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MNO单元            

联系方式:周新纬、钟建宇 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新纬、钟建宇

电 话:  059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度道路除臭剂采购
品目

货物/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其他化学制品

采购单位 (略) 政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07日 16: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新纬、钟建宇
项目联系电话 0592-*
采购单位 (略) 政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翔安区马巷镇莲亭路845号3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庄工 0592-*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MNO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新纬、钟建宇 059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2023-81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道路除臭剂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修改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

更正内容:

事项1:接招标人通知,原招标文件第1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 二、评审标准 1、技术分F1的1-14及1-15”进行修改调整,修改调整如下:

1-14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除臭剂对肺炎克雷伯氏菌杀菌率进行评价:除臭剂对肺炎克雷伯氏菌杀菌作用时间60min后,95%>杀菌率≥90%的得1分,98%>杀菌率≥95%的得2分,杀菌率≥98%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进行佐证,检验(检测)报告须具有检验(检测)资质标识(至少包含CMA或CNAS)或检验(检测)报告专用章,完全满足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佐证依据不得分。

3

1-1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除臭剂对副溶血性弧菌杀菌率进行评价:除臭剂对副溶血性弧菌杀菌作用时间60min后,95%>杀菌率≥90%的得1分,98%>杀菌率≥95%的得2分,杀菌率≥98%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进行佐证,检验(检测)报告须具有检验(检测)资质标识(至少包含CMA或CNAS)或检验(检测)报告专用章,完全满足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佐证依据不得分。

3

事项2:接招标人通知,原招标文件第29页“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响应要求 1.16及1.17”进行修改调整,修改调整如下:

1.16.除臭剂对肺炎克雷伯氏菌杀菌率应≥90%。

1.17.除臭剂对副溶血性弧菌杀菌率应≥90%。

事项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延期至:2023年07月07日起至2023年07月12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事项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07月24日 15: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政 (略)      

地址: (略) 翔安区马巷镇莲亭路845号301        

联系方式:庄工 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 (略)             

地 址: (略) 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MNO单元            

联系方式:周新纬、钟建宇 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新纬、钟建宇

电 话:  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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