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天池公园园庭绿化管护劳务工作年度第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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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天池公园园庭绿化管护劳务工作年度第二次更正公告

(略) 天池公园园庭绿化管护劳务工作 (2023-2024 年度) 第二次更正公告

各投标供应商:

本项目原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

1、项目名称: (略) 天池公园园庭卫生管护劳务工作(2023-2024 年度)第二次,更正为: (略) 天池公园园庭绿化管护劳务工作(2023-2024 年度) 第二次 ;

2、釆购预算:*.00元/年更正为:釆购预算:*.00 元/年;

3、釆购项目简介:园区内广场及道路公共区域、公共厕所、下半池水体区域、绿化区域白色垃圾等日常保洁服务。更正为: 釆购项目简介:园区内绿化区域绿化苗木及草坪浇水、施肥、修枝整形、打药防治病虫害、植株更换、补栽补种、荷池管护及荷池清洁等日常管护劳务工作。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10:00(北京时间)更正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5、磋商时间:2023年07月14日10:00(北京时间)更正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6、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五、服务要求 2、人员要求 绿化管护人员至少 2 人,其中绿化管护主管 1 人, 常驻天池公园人员至少 1 名。绿化管护主管提供身份证复印 (略) 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更正为:“绿化管护人员至少 2 人,其中绿化管护主管 1 人, 常驻天池公园人员至少 1 名。绿化管护主管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最近 2 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若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为非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则还需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如未提供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釆 购 人: (略) 天池公园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佳天骋 (略)

日期:2023年07月05日

(略) 天池公园园庭绿化管护劳务工作 (2023-2024 年度) 第二次更正公告

各投标供应商:

本项目原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

1、项目名称: (略) 天池公园园庭卫生管护劳务工作(2023-2024 年度)第二次,更正为: (略) 天池公园园庭绿化管护劳务工作(2023-2024 年度) 第二次 ;

2、釆购预算:*.00元/年更正为:釆购预算:*.00 元/年;

3、釆购项目简介:园区内广场及道路公共区域、公共厕所、下半池水体区域、绿化区域白色垃圾等日常保洁服务。更正为: 釆购项目简介:园区内绿化区域绿化苗木及草坪浇水、施肥、修枝整形、打药防治病虫害、植株更换、补栽补种、荷池管护及荷池清洁等日常管护劳务工作。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10:00(北京时间)更正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5、磋商时间:2023年07月14日10:00(北京时间)更正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6、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五、服务要求 2、人员要求 绿化管护人员至少 2 人,其中绿化管护主管 1 人, 常驻天池公园人员至少 1 名。绿化管护主管提供身份证复印 (略) 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更正为:“绿化管护人员至少 2 人,其中绿化管护主管 1 人, 常驻天池公园人员至少 1 名。绿化管护主管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最近 2 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若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为非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则还需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如未提供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釆 购 人: (略) 天池公园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佳天骋 (略)

日期:2023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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