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三期主体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澄清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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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鱼峰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三期主体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澄清公告-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略) 鱼峰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三期)主体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澄清公告

递交时间:2023-07-07 15:33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4,740,314.5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3年6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现有如下变更:

1、2.1.3资格评审标准 有限数量制 (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0.0-20.0分)

原内容

更正内容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 (略) 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4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6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 (略) 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评标室 中查询。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 (略) 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4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6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 (略) 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评标室 (略) 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中查询。(备注: (略) 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结果为 A 级的得 100 分,评价结果为 B 级的得 80 分,评价结果为 C 级的得 60 分,评价结果为 D 级的得 0 分,未参加诚信评价的按 D级得分)。

2、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

原内容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 (略) 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 (略) 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 (略) 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 (略) 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评标室 (略) 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中查询。(备注: (略) 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结果为 A 级的得 100 分,评价结果为 B 级的得 80 分,评价结果为 C 级的得 60 分,评价结果为 D 级的得 0 分,未参加诚信评价的按 D级得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现有如下变更:

序号

条款

原文

修改后

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工程结算价的3%) ;

(2)3%的工程款(工程结算价的3%);

(3)其他方式:/。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或(2)或(3)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3%(工程结算价的3%) ;

(2)3%的工程款(工程结算价的3%);

(3)其他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等形式。

三、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并按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对编制投标文件有影响的,请在澄清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略) 龙翔建设 (略)

广西广厦工程建设 (略)

2023年7月07日

递交时间

(略) 鱼峰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三期)主体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澄清公告

递交时间:2023-07-07 15:33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4,740,314.5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3年6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现有如下变更:

1、2.1.3资格评审标准 有限数量制 (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0.0-20.0分)

原内容

更正内容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 (略) 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4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6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 (略) 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评标室 中查询。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 (略) 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4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60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 (略) 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评标室 (略) 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中查询。(备注: (略) 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结果为 A 级的得 100 分,评价结果为 B 级的得 80 分,评价结果为 C 级的得 60 分,评价结果为 D 级的得 0 分,未参加诚信评价的按 D级得分)。

2、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备注:招标项目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则须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

原内容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 (略) 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 (略) 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 (略) 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4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100%,1亿元以下取40%-1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60%(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50%-0%,1亿元以下取60%-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100%,具体权 (略) 在规定比例范围内自行确定,招标代理在发出招标文件前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建云”平台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

(略) 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评标室 (略) 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中查询。(备注: (略) 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结果为 A 级的得 100 分,评价结果为 B 级的得 80 分,评价结果为 C 级的得 60 分,评价结果为 D 级的得 0 分,未参加诚信评价的按 D级得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现有如下变更:

序号

条款

原文

修改后

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工程结算价的3%) ;

(2)3%的工程款(工程结算价的3%);

(3)其他方式:/。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或(2)或(3)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3%(工程结算价的3%) ;

(2)3%的工程款(工程结算价的3%);

(3)其他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等形式。

三、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并按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对编制投标文件有影响的,请在澄清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略) 龙翔建设 (略)

广西广厦工程建设 (略)

2023年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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