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新英湾快速干道施工招标补遗书
环新英湾快速干道施工招标补遗书
环新英湾快速干道施工招标补遗书
(第01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环新英湾快速干道施工招标已于2023年6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并定于2023年7月12日08:30开标。现发布第01号补遗书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SG01标段:
一、招标文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总工资格要求“1.路桥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修改为“1.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二、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景观绿化环保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等,具体以 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 。”修改为“ 路线起终点桩号为K0+000~K5+400,路线全长 5.4公里,其中主线一级公路段 5.4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景观绿化环保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招标文件相同内容做相应修改。
三、补充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含清单说明)、第六章图纸、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四、更正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招标文件相同内容做相应修改。
六、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
七、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2日08时30分”变更为“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
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02日08时30分(以发出时间为准)”变更为“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以发出时间为准)”。
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8项最高投标限价中“最高投标限价*.00 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00 元 ,暂估价 0元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0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00 元 ,暂估价 0元 )”。
SG02标段:
一、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景观绿化环保工程、房建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修改为“ 路线起终点桩号为K5+400~K17+412.363,路线全长 12.012公里,其中主线一级公路段 12.012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景观绿化环保工程、房建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招标文件相同内容做相应修改。
二、补充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含清单说明)、第六章图纸、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三、更正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招标文件相同内容做相应修改。
五、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
六、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2日08时30分”变更为“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
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02日08时30分 (以发出时间为准)”变更为“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以发出时间为准)”。
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8项最高投标限价中“最高投标限价*.0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00元,暂估价 0元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0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00 元 ,暂估价 0元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海南公路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98-*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 (略)
联系人:符 工
联系电话:0898-*
2023年7月7日
环新英湾快速干道施工招标补遗书
(第01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环新英湾快速干道施工招标已于2023年6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并定于2023年7月12日08:30开标。现发布第01号补遗书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SG01标段:
一、招标文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总工资格要求“1.路桥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修改为“1.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二、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景观绿化环保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等,具体以 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 。”修改为“ 路线起终点桩号为K0+000~K5+400,路线全长 5.4公里,其中主线一级公路段 5.4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景观绿化环保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招标文件相同内容做相应修改。
三、补充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含清单说明)、第六章图纸、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四、更正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招标文件相同内容做相应修改。
六、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
七、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2日08时30分”变更为“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
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02日08时30分(以发出时间为准)”变更为“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以发出时间为准)”。
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8项最高投标限价中“最高投标限价*.00 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00 元 ,暂估价 0元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0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00 元 ,暂估价 0元 )”。
SG02标段:
一、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景观绿化环保工程、房建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修改为“ 路线起终点桩号为K5+400~K17+412.363,路线全长 12.012公里,其中主线一级公路段 12.012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景观绿化环保工程、房建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招标文件相同内容做相应修改。
二、补充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含清单说明)、第六章图纸、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三、更正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招标文件相同内容做相应修改。
五、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
六、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2日08时30分”变更为“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
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02日08时30分 (以发出时间为准)”变更为“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以发出时间为准)”。
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8项最高投标限价中“最高投标限价*.0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00元,暂估价 0元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0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00 元 ,暂估价 0元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海南公路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98-*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 (略)
联系人:符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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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7日
环新英湾快速干道施工招标补遗书
(第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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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新英湾快速干道施工招标已于2023年6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并定于2023年7月12日08:30开标。现发布第01号补遗书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SG01标段:
一、招标文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总工资格要求“1.路桥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修改为“1.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二、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景观绿化环保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等,具体以 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 。”修改为“ 路线起终点桩号为K0+000~K5+400,路线全长 5.4公里,其中主线一级公路段 5.4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景观绿化环保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招标文件相同内容做相应修改。
三、补充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含清单说明)、第六章图纸、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四、更正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招标文件相同内容做相应修改。
六、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
七、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2日08时30分”变更为“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
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02日08时30分(以发出时间为准)”变更为“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以发出时间为准)”。
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8项最高投标限价中“最高投标限价*.00 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00 元 ,暂估价 0元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0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00 元 ,暂估价 0元 )”。
SG02标段:
一、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景观绿化环保工程、房建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修改为“ 路线起终点桩号为K5+400~K17+412.363,路线全长 12.012公里,其中主线一级公路段 12.012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景观绿化环保工程、房建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招标文件相同内容做相应修改。
二、补充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含清单说明)、第六章图纸、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三、更正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招标文件相同内容做相应修改。
五、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
六、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2日08时30分”变更为“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
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02日08时30分 (以发出时间为准)”变更为“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以发出时间为准)”。
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8项最高投标限价中“最高投标限价*.0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00元,暂估价 0元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0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00 元 ,暂估价 0元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海南公路 (略)
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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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海南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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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7日
环新英湾快速干道施工招标补遗书
(第01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环新英湾快速干道施工招标已于2023年6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并定于2023年7月12日08:30开标。现发布第01号补遗书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SG01标段:
一、招标文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总工资格要求“1.路桥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修改为“1.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二、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景观绿化环保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等,具体以 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 。”修改为“ 路线起终点桩号为K0+000~K5+400,路线全长 5.4公里,其中主线一级公路段 5.4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景观绿化环保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招标文件相同内容做相应修改。
三、补充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含清单说明)、第六章图纸、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四、更正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招标文件相同内容做相应修改。
六、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
七、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2日08时30分”变更为“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
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02日08时30分(以发出时间为准)”变更为“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以发出时间为准)”。
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8项最高投标限价中“最高投标限价*.00 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00 元 ,暂估价 0元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0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00 元 ,暂估价 0元 )”。
SG02标段:
一、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景观绿化环保工程、房建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修改为“ 路线起终点桩号为K5+400~K17+412.363,路线全长 12.012公里,其中主线一级公路段 12.012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本标段桩号范围内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景观绿化环保工程、房建工程、其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招标文件相同内容做相应修改。
二、补充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含清单说明)、第六章图纸、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三、更正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招标文件相同内容做相应修改。
五、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年07月24日08时30分”。
六、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2日08时30分”变更为“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
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02日08时30分 (以发出时间为准)”变更为“时间:发出澄清时间 2023年07月14日08时30分(以发出时间为准)”。
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8项最高投标限价中“最高投标限价*.0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00元,暂估价 0元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0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00 元 ,暂估价 0元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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